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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


  §第十一章

  第二天晚上,1970 年 12 月 3 日,我打了一輛出租車,在距離邁爾斯家一個街區的地方下了車。時間還早,綽綽有餘,因為我也不知道頭一回我到這兒的確切時間是幾點,所以最好早點來。當我走近他家的時候,天早就黑了,但我只看到他的車停在路旁的圍欄邊,所以我退回去 100 碼,找到一個可以監視到一段路面的地方,停下來,靜靜等待。

  過了約莫兩根煙的工夫,我看到另外一輛車在邁爾斯的車旁刹車,然後停下來,亮起車燈。我又多等了幾分鐘,隨後急急忙忙向車那邊走去。是我的車。

  我沒有車鑰匙,但這沒什麼困難的。我過去總是一頭埋在工程設計的問題裡而忘記帶車鑰匙,因此老早就養成了一個習慣,放一把備用鑰匙在汽車行李廂下面的凹槽裡。於是我搞到車鑰匙,爬回到車裡。我原來是把車停在稍有些角度的坡上,車頭沖下,所以,不用開燈,也不用發動引擎,我讓它漸漸滑行到角落裡,在那兒轉了個彎,然後我啟動了引擎,但還是沒有開燈,轉去邁爾斯家後巷正對著他車庫的地方停好車。

  車庫上了鎖。我透過髒兮兮的窗戶往裡面窺視,看見一個蓋著被單的東西立在那兒。從它的輪廓上我一眼就認出,那就是我的老朋友,靈活富蘭克。

  車庫的門不是修來用做防禦設施的,根本抵禦不了一個手持鐵輪箍而又下定決心的男人——至少在 1970 年的加利福尼亞沒這回事。撬門只花了我幾秒的工夫,而為了方便我搬運、方便把富蘭克塞進我的車裡去,我必須把它拆成碎片,耗費在這上面的時間可就長得多了。不過,我首先檢査了一下富蘭克,發覺筆記和設計圖都在,就在我懷疑他們可能在的地方——這些都是真的,原件。所以我把文件從裡面拉出來,全數倒在車廂裡,然後才開始解決富蘭克本身。沒人能跟我一樣清楚地知道他是如何組裝起來的,而使我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拆卸速度的原因在於,我並不在乎這會對它造成多大的損害。儘管如此,我還是忙得像單人樂隊一樣,足足忙了幾乎一個小時。

  ①單人樂隊:一種由一個人表演的樂隊演奏,通常這個人需要同時演奏兩三種樂器,常見的樂器包括電子琴、口琴及各類打擊樂器等。

  我把最後一塊拆散了的部件——輪椅的底盤,塞進汽車的行李廂裡,然後把車後蓋放了下來,我知道蓋不上,但只要車子還能開也就行了。剛安頓好這邊,就聽到佩特開始哀號起來。為了拆散富蘭克,可是花了不少我時間,我沖自己罵了一句,便急急忙忙地繞過車庫,直奔他們的後院。這時,騷亂已經開始了。

  我曾經對自己許諾過,一定要好好享受一下佩特旗開得勝的每一秒,但我還是做不到。後門開著,燈光如水般傾瀉在紗門上,我能聽到奔跑聲、碰撞聲,佩特那令人膽寒的戰爭宣言,以及芭拉的尖叫聲,可他們根本處在我的視野之外,根本不給我過把癮的機會。於是我躡手躡腳地潛行至紗門邊,希望能看一眼戰鬥現場,一眼也好。

  那該死的紗門居然鉤住了!那是惟一一件沒能按照計劃實施的事。於是我瘋狂地在口袋裡翻找起來,為了打開我的小刀甚至還不小心傷了指甲——我把刀尖插進門縫,然後把鉤子挑開,而此時此刻,佩特正如表演絕技的摩托車手沖出跑道撞上防護牆一般撞到了紗門上,還好我及時地閃到一邊,恰好給佩特讓出一條路來。

  我撲倒在玫瑰花叢的後面,也不知道邁爾斯和芭拉會不會甚至企圖追到門外來。我對此深表懷疑,我可不想在他們的地盤裡冒那個險。然而我還有一大堆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留意呢,真是太忙了。

  我一在花叢後面站住腳,就溜邊繞到房子的一側,我想要避開那大開著的門和從門裡傾瀉而下的燈光。然後嘛,我要做的就是等待佩特安靜下來。我可不會在這個時候去碰他,更肯定不會試圖把他抱起來。我太瞭解貓了。

  他徘徊在屋子周圍想找個入口進屋,不時發出最深沉的挑戰號角,但每次當他從我身邊走過之時,我都會輕聲呼喚他。「佩特,到這兒來,佩特。放輕鬆,孩子,沒事兒了。」

  他知道我在那兒,還瞄了我兩次,但仍然決定不理我。貓這種動物,一次只能處理一件事,他現在正有要緊事要做,沒時間和我耳鬢廝磨。然而我知道,等他情緒緩和些,自然會走到我身邊來的。

  就在我蹲坐在地上,等待時機的當口,我聽到從他們的盥洗室裡傳出了水聲,我猜他們已經去清洗了,留下我一個人在起居室裡。我當時突然冒出一個很恐怖的念頭來:如果我偷偷潛入,把我自己那個無助身軀的喉嚨一舉割斷,會怎麼樣?不過我終於還是抑制住了這個念頭。我沒那麼好奇,而即使情況確實絕對非常有趣,自殺也是一個最後迫不得已才去嘗試的實驗,如此不該做的事,還是算了吧。

  但我永遠也想像不出那會是個什麼情形。

  再說,無論出於什麼目的,我都不想走進去。我興許會撞上邁爾斯的——我可不想跟一個死人有任何關係。

  佩特終於在我的面前停了下來,就距離我大約三英尺,剛好夠不著的地方。「再來?」他說道——意思是:「讓我們打回去,給那些下流坯們來個大掃蕩。你攻他們的上盤,我攻他們的下盤。」

  「不,夥計,演出到此為止。」

  「噢,別這樣!」

  「是回家的時候了,佩特。到丹尼這兒來。」

  他坐下來開始清理自己的皮毛。當他抬頭看我之時,我伸出我的胳膊,而他則跳進我的懷裡。「在哪兒?」(「狂歡開始的時候你究竟跑到哪兒去了?」)

  我把他帶回車裡,然後放他在駕駛座上,那是僅剩的空位了。他聞了聞放在他平時專位上的那些硬件,又用譴責的目光四下掃視了一番。「你必須得坐在我腿上,」我說道,「不要再大驚小怪的了。」

  當我們拐上大街之後,我點亮了車燈,隨後我轉向東,頭朝大熊湖女童子軍營地的方向開去。在最初的十分鐘裡我就陸陸續續丟棄了一部分富蘭克的部件,直到足以讓佩特坐回到他本來的位子上,這樣對我們兩個來說,都適合得多了。幾英里之後,我把車廂地面清理乾淨,然後便停下來,找了個防洪渠,把全部筆記和設計圖盡數推了下去。至於輪椅的底盤,我一直沒處理它,直到我們確實進入山區,這才看著它跌入深深的峽谷之中,造成了不錯的音響效果。

  大約淩晨三點的時候,我把車開進路對面一個機動車停車場,就在前往女童子軍營地的三岔路口再往下一點點。我租了一間小屋作休息用,然而那價錢也著實太高了些——結果佩特差點把事情搞砸,因為佩特剛把頭伸出來,正打算發表一些評論,屋主就走了出來。

  「幾點了,」我問他道,「從洛杉磯來的晨信現在到了嗎?」

  「直升飛機七點十三分到,就在那邊畫了白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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