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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愈傳


  李愈,字景韓,絳之正平人。業儒術,中正隆五年詞賦進士第,調河南澠池主簿。察廉優等為平陽酒副使,遷冀氏令,累遷解州刺史。章宗即位,召授同知中都路都轉運使事,改同知濟南府。

  明昌二年,授曹王傅,兼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王奉命宴賜北部,愈從行,還過京師,表言:「諸部所貢之馬,止可委招討司受於界上,量給回賜,務省費以廣邊儲。擬自臨潢至西夏沿邊創設重鎮十數,仍選猛安謀克勳臣子孫有材力者使居其職,田給于軍者許募漢人佃種,不必遠挽牛頭粟而兵自富強矣。」上覽其奏,謂宰臣曰:「愈一書生耳,其用心之忠如是。」以表下尚書省議。會愈遷同知西京留守,過闕複上言,以為「前表儻可采,乞斷自宸衷」,上納用焉。自是,命五年一宴賜,人以為便。改棣州防禦使。未幾,授大興府治中,上諭之曰:「卿資歷應得三品,以是員方闕而卿能幹,故用之,當知朕意。」北京提刑副使範楫、知歸德府事鄧儼各舉愈以自代,由是擢河南路提刑使。上言:「隨路提刑司乞留官一員,餘分部巡按。」又言:「本司見置許州,乞移治南京為便。」並從之。憲台廉察,九路提刑司以愈為最。

  五年,入見,尚書省以聞,上問宰執有何議論,平章政事守貞曰:「李愈言河決事。」上曰:「愈向陳備禦北邊策。言甚荒唐。」守貞曰:「愈於見職甚幹。」上曰:「蓋以其敢為耳。」又曰:「李愈論河決事,謂宜遣大臣視護以慰人心,其言良是。」明年,改河平軍節度使。

  承安二年,徙順義軍,奏陳屯田利害,上遣使宣諭,仍降金牌俾領其事。

  四年,召為刑部尚書。先是,刑部尚書闕,上以愈為可用,令議之。或言愈病,上曰:「愈比陳言,有退地千里而爭言其功之語,卿等定惡此人多言耶。」特召用之。舊制,陳言者漏所言事於人,並行科罪,仍給告人賞。愈言:「此蓋所以防閑小人也。比年以來詔求直言,及命朝臣轉對,又許外路官言事,此皆聖言樂聞忠讜之意,請除去舊條以廣言路。」上嘉納焉。尋為賀宋正旦副使。

  泰和二年春,上將幸長樂川,愈切諫曰:「方今戍卒貧弱,百姓騷然,三叉尤近北陲,恒防外患。兼聞泰和宮在兩山間,地形狹隘,雨潦遄集,固不若北宮池台之勝,優遊閒適也。」上不從,夏四月,愈複諫曰:「北部侵我舊疆千有餘裡,不謀雪恥,複欲北幸,一旦有警,臣恐丞相襄、樞密副使闍母等不足恃也。況皇嗣未立,群心無定,豈可遠事逸遊哉。」上異其言。未幾,授河平軍節度使,改知河中府事,致仕。

  泰和六年卒,年七十二。諡曰清獻。自著《狂愚集》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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