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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府監


  太府監,左右藏、支應所、太倉、酒坊、典給署、市買司隸焉。

  監,正四品。少監,從五品。丞二員,從六品。掌出納邦國財用錢谷之事。

  左藏庫。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興定三年增一員。)掌金銀珠玉、寶貨錢幣。(本把四人。)

  ——右藏庫。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興定三年添一員。)掌錦帛絲綿毛褐、諸道常課諸色雜物。(本把四人。)

  支應所。(又作支承所。)都監二員,正九品。掌宮中出入、御前支賜金銀幣帛。(大安三年省。)

  太倉。使,從六品。掌九谷廩藏、出納之事。(預除人。)副使,從七品。

  酒坊。(部除。)使,從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醞造禦酒及支用諸色酒醴。

  典給署。本鉤盾署,明昌三年更。令,從六品。舊曰鉤盾使。丞,從七品。舊曰鉤盾副使。掌宮中所用薪炭冰燭、並管官戶。直長一員,正八品。

  市買司。天德二年更為市買局。使,從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買宮中所用果實生料諸物。

  ——右屬太府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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