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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案


  正方案,方四尺,厚一寸。四周去邊五分為水渠。先定中心,畫為十字,外抵水渠。去心一寸,畫為圓規,自外寸規之,凡十九規。外規內三分,畫為重規,遍佈周天度。中為圓,徑二寸,高亦如之。中心洞底植臬,高一尺五寸,南至則減五寸,北至則倍之。

  凡欲正四方,置案平地,注水于渠,眡平,乃植臬於中。自臬景西入外規,即識以墨影,少移輒識之,每規皆然,至東出外規而止。凡出入一規之交,皆度以線,屈其半以為中,即所識與臬相當,且其景最短,則南北正矣。複遍閱每規之識,以審定南北。南北既正,則東西從而正。然二至前後,日軌東西行,南北差少,即外規出入之景以為東西,允得其正。當二分前後,日軌東西行,南北差多,朝夕有不同者,外規出入之景或未可憑,必取近內規景為定,仍校以累日則愈真。

  又測用之法,先測定所在北極出地度,即自案地平以上度,如其數下對南極入地度,以墨斜經中心界之,又橫截中心斜界為十字,即天腹赤道斜勢也。乃以案側立,懸繩取正。凡置儀象,皆以此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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