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包拯
>
包公奏議集
|
上頁
下頁
論詔令數易改劄子
臣竊見朝廷凡降詔令,行之未久,即有改張,故外議紛紜,深恐於體不便。且詔令,人主之大柄,而國家治亂安危之所系焉,可無慎乎?緣累年以來,此弊尤甚。制敕才下,未逾月而輒更;請奏方行,又隨時而追改。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乎?
臣欲乞今後朝廷凡處置事宜,申明制度,不可不慎重。或臣僚上言利害,並請先下兩制集議,如可為經久之制,方許頒行。于後或小有異同,非蠧政害民者,不可數有更易。如此,則法存畫一,國有常格。伏望少留聖意,天下幸甚。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