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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可郢州刺史等制


  李肇可中散大夫郢州刺史,王鎰可郎州刺史,溫造可朝散大夫,三人同制

  敕:朝請大夫使持節澧州諸軍事澧州刺史上柱國賜紫金魚袋李肇等:乃者李景儉使酒獲戾,而肇等與之會飲,失於檢慎,宜有所懲,由是左遷,分為郡守。今首坐者既複班列,緣累者亦當徵還,但以長吏數易,其弊頗甚。況聞三郡,皆有政能,人方便安,不宜遷換,故吾以采章階級,並命而就加之,蓋漢制進爵秩、降璽書,慰勞良二千石之旨也。爾當是命,得不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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