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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繁可依前吉州刺史制


  前吉州刺史李繁可依前吉州刺史制

  敕:前吉州刺史李繁,累奉藩條,皆奏課第,故移縉雲之政,俾牧廬陵之人。雖降璽書,未臨郡邸。屬魚章改造,熊軾追還,事既謀新,職宜仍舊。勉率分憂之任,庶成《來暮》之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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