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氏長慶集 | 上頁 下頁
百道判23


  得甲年七十餘,有一子,子請不從政。所由云:人戶減耗,徭役繁多,不可執禮而廢事。

  役且有辭,信非懋力,老而不養,豈謂愛親?戀若阻於循陔,怨必興於陟岵。顧惟甲子,及此丁年,戶減事繁,政宜勤於晝夜;家貧親老,養難闕於晨昏。在子道而可矜,雖王徭之宜免,事聞諸禮,情見乎辭。天子敦風,猶勸養其三老;庶人從政,亦何假於一夫。況當孝理之朝,難抑親人之請,所由之執,愚謂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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