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氏長慶集 | 上頁 下頁
百道判59


  得甲告老,請立長為嗣。長辭雲不能,請讓其弟。或詰之。云:弟好仁。

  讓賢雖仁,廢長非順,徒聞建善則理,其如亂嗣不祥。甲告老於朝,立子為後,雖急難自舉,必有可觀者焉,而長幼以倫,無所苟而已矣。況欲正其爵位,豈宜越以雁行?于弟克恭厥兄,徒見好仁之請,知子莫若于父,盍從立長之言?無忌雖欲傳家,季劄終當棄室,諒可致詰,罔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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