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氏長慶集 | 上頁 下頁
百道判90


  得甲居家被妻毆笞之。鄰人告其違法,縣斷徒三年。妻訴雲「非夫告」,不伏。

  禮貴妻柔,則宜禁暴;罪非夫告,未可麗刑。何彼無良,於斯有怒?三從罔敬,待以庸奴之心;一杖所加,辱於女子之手。作威信傷於婦道,不告未爽為夫和。招訟於鄰,誠愧聲聞於外。斷徒不伏,未乖直在其中。雖昧家肥,難從縣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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