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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詁律書一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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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生於無,形成於有,形然後數,形而成聲。故曰「神使氣,氣就形。」形理如類有可類,或未形而未類,或同形而同類,類而可班,類而可識。聖人從天地識之別,故從有以至未有,以得細若氣,微若聲。然聖人因神而存之,雖妙必效情,核其華,道者明矣。非其〔其當作「具」〕聖心以乘聰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及其去來,故聖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神之亦存。其欲存之者,故莫貴焉。 神者,樂之精華,所以動天地、感萬物之實理也。生於無形者,太虛之絪縕也。成于有形者,播於樂器,然後聲生而神寓也。數者,十二律三分損益之數也。播於有形之樂器,然後其自然之數一一形見,而成宮、商、角、徵、羽之聲也。神使氣者,以天地之神而運於人之氣也。氣就形者,以人之氣而就乎樂器也。凡音之高下疾徐,皆以人氣之大小緩急調劑而成,故曰就也。既播於有形之樂器,則其理如物類之群分而有可別矣。方其未播于樂器,初無宮商清濁之可別,所謂未形而未類也。既播于樂器,則鐘磬管弦,凡同形者音必相似,所謂同形而同類也。然雖同形同類,而一器之中,其音之清濁高下又各自有別。類而可班者,制器而可別其度也;類而可識者,審音而可識其分也。凡此皆天地陰陽之理,自然而有別者也。 聖人知天地之理,而識其所以別者,故能從有以至未有,而得細於氣、微於聲者,所謂神也。有者,器數之既形也;未有者,器數之未形也。聲氣辨於既有器數之後,而神存於未有器數之先,故從有以至未有,然後可以探聲氣之本而得其神也。然聖人雖識天地之神,而苟無以存之,眾人不能用也,故制為器數以存之,則其理雖微妙,必因器數而各效其情矣。效者,呈也;情者,實也。華者,器數之形;道者,神理之運也。核其器數而無差忒,則神理之運亦可得而明矣。非天地之神本具于聖人之心,而作律之聖人又乘其聰明之獨擅,以核乎器數之分,豈能存天地之神,而使聲氣之實理各効於器數之中哉?聖人辨器數以著聲音之實理,所謂成形之情也。 神者,天地之所以鼓物,故神之去來,物之衰旺視焉,而物常受之而不能知。如聞聲知勝負,而勝者負者不自知也;審樂知興亡,而興者亡者不自知也,而其情畢効於聲樂,故聖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故設為器數,而神亦於是乎存。其欲存之者,聖心聰明之所寓也,故莫貴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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