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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禮教讓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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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射崇飲,民不爭矣) 先王制陽禮於百姓,興民讓於九州。睹射飲之斯在,知政教之所由。我弓既張,觀德之風遐被;朋酒斯饗,序賔之義咸修。觀其司徒之職既揚,王者之教云下。使穆穆而鄉飲,俾濟濟而燕射。將以弧矢之利,習彼威儀;復於罇爼之間,宣其教化。至若洞啓澤官,射夫來同。内叶和平之志,外敦廉順之風。揖讓而升,非尚六鈞之勇;進退可庶,不矜五善之功。此射之讓也,邦教攸崇。又若以年以品,會於鄉飲,在獻酬之无謬,居長幼而必審。貴賤位矣,三賔之象不踰;和樂興焉,百拜之容弗寢。此飲之讓也,國人是禀。 則知邦禮循循,以教萬民。所以安天下於不競,所以教域中之有倫。射不主皮,息爭心於君子;酒以成禮,導和氣於鄉人。是知用之而在化可久,廢之而其化則不。斯射也,可以止其暴亂;斯飲也,可以樂其富壽。所以反當仁之義,以勸四方;遵成魄之規,用寧九有。然則謂其陽也,取其吉而爲名;謂其讓也,取其和而不爭。于以見莫善於禮,于以見與世作程。侯以明之,罔替君臣之義;禮無違者,遂諧賔主之情。遂使德藝可觀,忿肆遄已。知沿事以興教,蓋因時而立紀。故聖人務焉,則違之者寡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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