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范仲淹 > 范文正公集 | 上頁 下頁
與朱校理


  某啓。領問,知雅意。十六日被旨赴闕,至二十二日,與韓公同上五章,爲邊事未寧,防秋在近,乞且留任,必得俞旨。入則功遠而未濟,後有邊患,咎歸何人?軍民億萬,生死一戰,得爲小事耶?俟其平定,歸朝未晩。如某則多病健忘,無益於事。如得一閑郡,時復研慮,陳述補益之事,猶庶幾萬一。或處急流,顛沛可待,識者當憫之矣。奈何奈何!翰長必已安好,近已有書。

  石先生芒角太高,常宜寬之。孫必已回,致意致意。當時奉贊汝陰之請,令一任淸滿,足爲基址。曾勸他余就洪守,石就汶倅,俱不聽,直至惹禍。亦勸力就小郡守,不然須得一藩,尋亦被桂王中諸事難爲。今穰下■活,心閑耳靜,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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