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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唐處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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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日,高平范某謹再拜致書于處士唐君: 蓋聞聖人之作琴也,鼔天地之和而和天下,琴之道大乎哉!秦作之後,禮樂失馭。吁嗟乎!琴散久矣。後之傳者,妙指美聲,巧以相尚,喪其大,矜其細,人以藝觀焉。皇宋文明之運,宜建大雅。東宫故諭德崔公其人也,得琴之道,志於斯,樂於斯,垂五十年,清静平和,性與琴會,著《琴箋》,而自然之義在矣。 某嘗遊於門下,一日請曰:“琴何爲是?”公曰:“清厲而静,和潤而遠。”某拜而退,思而釋曰:“清厲而弗静,其失也躁;和潤而弗遠,其失也佞。弗躁弗佞,然後君子。其中和之道歟!”一日又請曰:“今之能琴,誰可與先生和者?”曰:“唐處士可矣。”某拜而退,美而歌曰:“有人焉,有人焉!”且將師其一二。屬遠仕千里,未獲所存,今復選于上京。崔公既沒,琴不在於君乎?君將憐其意,授之一二,使得操堯舜之音,遊羲黄之域,其賜也豈不大哉!又先王之琴傳,傳而無窮,上聖之風,存乎盛時,其旨也豈不遠矣?誠不敢助《南薰》之詩,以爲天下富夀,庶幾宣三樂之情,以美生平而可乎?某狂愚之咎,亦冀捨旃。 不宣。 某再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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