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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絲墓表


  權三司鹽鐵判官尚書兵部員外郎王君墓表

  君諱絲,字敦素,會稽人也。晉右將軍逸少之後,世居蕭山。曾祖諱慶,祖諱安,皆不仕。父諱扆,有鄉曲之行,好施與,而里人喜之曰:厥後其昌。娶沈氏夫人而生君。及君登朝,累贈尚書屯田員外郎,夫人追封德清縣太君。後夫人謝氏,追封會稽縣太君。君幼稟親訓,未嘗釋卷,復游學京師。

  大中祥符八年春,擢進士第,釋褐除興國軍司理參軍。精意獄事,無不得其情。前後劾重辟而昭雪者凡十一人,郡中稱之神明。秩滿,除台州軍事判官。州城據山,病其少井。君白州長:“一舍之外有泉焉,請陶土爲筒,導入于城,復五里一穴,以濟行路之渴”,于今人賴之。移潮州軍事判官。秩滿,權杭州觀察推官。丁父母憂,服除,赴集吏部選,充開封府兵曹參軍。歲餘,大理寺舉爲詳斷官,改本寺丞。凡奏獄之疑者,必持寬典,全活甚衆。改殿中丞。故龍圖段學士少連時爲兩浙轉運使,舉君撥發本路漕船,迺革其弊本,大增上供之數。以考績聞,改太常博士、通判衢州。州人子弟多習詩書,而未有學校,士望缺然。而君募郡中高貲,始建學舍。其堂室僅百楹,朝廷賜州學額,又營資糧之具,最於諸郡。時金華郡守闕,外臺假君領之。衢之父老遮道于境上,謂婺民曰:“我州一鑑,何奪之爲?”有詣外臺乞還者。婺人薛惟簡先有寃状,父徒子黥,君雪除之。其家德君,以紫檀肖其象而祠之。故翰林聶學士冠卿應詔舉知深州,不就,改屯田員外郎、通判袁州。

  故翰林葉學士清臣舉拜殿中侍御史。慶歷中,湖南蠻人亂,攻劫郡縣,言事者或請夷滅,或議招納,歲時未決,生民甚苦之。朝廷選御史往究其事,以君爲湖南安撫。至則察訪利病,而前之主者立重賞以誅蠻人,一級萬錢,士卒貪之,往往害樵餉之人以爲功。君下令曰:“得賊之首者,必指其鬭地以爲質,其可擒者,當生致之。”自是無枉戮者。君居軍中凡十月,戎服葛屨,與士卒同。惟石硋、鈴景二洞聚黨數千,君促官軍力破之,斬首數百級,招安三千人,餘皆竄匿英、連、韶間,自是衰息。朝廷奬君之勞,遷侍御史,賜金紫,充廣南東路轉運按察使,兼本路安撫提舉市舶司。凡蕃貨之來,十税其一,必擇諸精者,夷人苦之。公令精麤兼取,夷人大悦,謂之曰“金珠御史”,意貴之也。時交趾有變,朝廷命君經度,而廣州當交趾之衝,無城守備。君議陶塼爲城,造大艦十數,日習水戰,以待其來,彼不復動。歲餘,君以瘴疾,求領小郡,遷兵部員外郎、知通州。通人歲苦海潮,流亡者衆。君作長堤以捍之,復民田業,量其肥瘠,奏免五年及十年之租。朝廷召權三司鹽鐵判官。

  以皇祐元年四月疾終于京師,享年六十一。二年三月十日,歸葬于蕭山之先域,禮也。

  君娶裴氏,生一女。再娶杜氏,生四男一女。其子霽,登進士第;震,試秘書省校書郎;露,三班借職;需,脩進士業。女文慧,適泉州永春主簿陸琪;文琡,適皇祐元年進士第一人馮京。

  予與君同年之交也,見君苦志清節,不渝於素,稱薦者皆當世名臣,朝廷一用之,而克樹風績。惜哉!位未大,道未顯而終焉,其命矣夫!故表其墓云。

  稽山之陰,右軍之後。
  生此淑人,終身無咎。
  既及于民,復歸於神。
  葬之家山,雲氣氤氲,宜昌乎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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