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范仲淹 > 范文正奏議 | 上頁 下頁 |
| 奏論陝西兵馬利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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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竊知陝西禁軍、廂軍不下二十萬衆,防秋在近,必須養育訓諫,以期成功。在乎豐以衣食,使壯其力,積以金帛,示有厚賞,牛酒以恱之,律罰以威之。如此,則兵有鬬志,將以增氣。雖二十萬衆合為一心,有守必堅,有戰必强,平寇之期,臣可卜也。若飢不足其食,寒不足其衣,出無壯力,入無厚賞,軍有退志,將必喪氣。雖二十萬衆,或有二心,守則不堅,戰則不强,平宼之期,未可卜也。於弓箭手、民兵肯戰守之時,事須賞勸,所用金帛,誠須大備。今陝西百姓已虚,三軍未振,或聞三說之法,可以備邊。以臣所見,今榷貨務商客纔有一百来名,縱許於陝西、河東路以三說入中,即緣商客未多,且可少助糧草而已。若金銀錢帛,則歲時之内,必難充足。 臣所以請放行向南鹽客,使客旅入納糧草并金銀錢帛數。更有逐處富實之家不為商旅者,必須以利勸之。臣請逐處勸誘入納上件物色,一件納及得萬數,除給與向南末鹽交鈔外,更與恩澤。一萬貫者,與上佐官,三萬貫者,京官致仕。如曾應舉到省,與本科出身,除家便官。願班行安排,或不就差遣者,亦聴。所貴防秋之期,頗有邊備。乞朝廷速為大計,使百姓樂輸,三軍樂戰,則夷狄不利,中外無憂。山海之利,何足以吝?國家安危之計,在聖心英斷,天下幸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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