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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陳太素等


  賜判大理寺陳太素並權少卿楊開及審刑院詳議官大理寺詳斷官等敕書〈三月三日〉

  敕陳太素:省知審刑院胡宿奏:「據大理寺日奏司申,二月二十一日已前下寺公案並已斷奏了畢,無見在事。」刑獄之重,一成而不遷;比類之微,可疑者甚眾。汝好學而敏,蒞官以勤。夫俾天下之無冤,幾刑錯而不用。此朕翼翼希慕之所未及,而爾孜孜厥職之所不忘者也。故茲獎諭,想宜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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