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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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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四六,以劉筠、楊大年為體,必謹四字六字律令,故曰四六。然其敝類俳語可鄙。歐陽公深嫉之曰:「今世人所渭四六者,非修所好。少為進士時不免作,自及第遂棄不作,在西京佐三相幕府,於職當作,亦不為作也。」 如公之四六云:「造謗於下者,初若含沙之射影,但期陰以中人;宣言於廷者,遂肆鳴梟之惡音,孰不聞而掩耳。」 俳語為之一變。至蘇東坡於四六,如曰:「禹治兗州之野,十有三載乃同;漢築宣防之宮,三十餘年而定。方其決也,本吏失其防,而非天意;及其複也,蓋天助有德,而非人功。」 其力挽天河以滌之,偶儷甚惡之氣一除,而四六之法則亡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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