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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死罪詔


  朕樹洪業,光宅區宇,而本枝之慶,未廣椒掖,滕衛之地,猶闕藩屏,言念弓韣,不能忘懷。策三子始有磐石之資,於焉彌固。慶雖自已,恩加覃及。凡死罪可降一等,五歲刑降二等,三歲刑以下,並悉原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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