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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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涑水記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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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李順作亂於蜀,詔以參知政事趙昌言監護諸將,討之鳳翔。是時寇准知州,密上言:「趙昌言素有重名,又無子息,不可征蜀,授以利柄。」太宗得疏大驚曰:「朝廷皆無忠臣,言莫及此,賴有寇准憂國家耳。」
〔案:原本「太宗」訛「太祖」,「憂」訛「有」,今據李攸《宋朝事實》改正。〕
乃詔昌言行所至即止,專以軍事付王紹宣
〔案:「紹宣」《宋朝事實》作「繼恩。」〕
罷知政事,以工部侍郎知鳳翔府,召寇准參知政事。昌言自鳳翔曆秦、陝、永興三州,入為禦史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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