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司馬光 > 涑水記聞 | 上頁 下頁 |
| 一六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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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時,王文正旦為相,賓客雖滿座,無敢以私幹之者。既退,旦察其可與言者及素知名者,使吏問其居處。數月之後,召與語,從容久之,詢訪四方利病,或使疏其所言而獻之,觀其才之所長,密籍記其名。他日其人複來,則謝絕不復見也。每有差除,旦先密疏三四人姓名請於上,上所用者,輒以筆點其首,同列皆莫之知。明日,於堂中議其事,同列爭欲有所引用,旦曰:「當用某人。」同列爭之,莫能得。及奏入,未嘗不獲可,同列雖嫉之,莫能間也。丁謂數毀旦於上,上益親厚之。 曹瑋久在秦州,累求代。上問旦:「誰可代瑋者?」旦薦樞密直學士李及,上即以及知秦州。眾議皆謂及雖謹厚有行,非守邊之臣不足以繼瑋。楊億以眾言告,旦不答。及至秦州,將吏心亦輕之。會有屯駐禁兵白晝奪婦人銀釵於市中,吏執以聞。及方坐觀書,召之使前,略加詰問,其人服罪。及不復下吏,亟命斬之,觀書如故,將吏皆驚。不日,聲譽達于京師。 億聞之,複見旦,具道其事,謂旦曰:「向者相公初用及,外廷之議,謂及不勝其任。及今材器乃如此,信乎相公知人之明也。」旦笑曰:「外廷之議,何其易得也!夫以禁軍戍邊,白晝為盜于市,主將斬之,事之常也,烏足以為異政乎?旦之用及者,其意非為此也。夫以曹瑋知秦州七年,羌人讋服,邊境之事,瑋處之已盡其宜矣。使他人往,必矜其聰明,多所變置,敗壞瑋之成績。旦所以用及者,但以及重厚,必能謹守瑋之規模而已矣。」億由是益服旦之識度。 (張宗益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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