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司馬光 > 涑水記聞 | 上頁 下頁 |
| 一九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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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時,王欽若善承人主意,上望見輒悅之。每拜一官,中謝日輒問曰:「除此官且可意否?」其寵遇如此。欽若為人陰險多詐,善以巧譎中人,人莫之悟。與王旦同為相,翰林學士李宗諤有時名,旦善視之。旦欲引參政事,以告欽若,欽若曰:「善。」旦曰:「當以白上。」宗諤家貧,祿廩不足以給婚嫁,且前後資借之凡千餘緡,欽若知之。故事,參知政事中謝日,所賜物近三千緡。欽若因密奏:「宗諤負王旦私錢不能償,旦欲引宗諤參知政事,得賜物以償已債,非為國擇賢也。」明日,旦果以宗諤名薦於上,上作色不許。其權譎皆此類。 後罷相,為資政殿學士。故事,雜學士並在翰林學士下。及欽若入朝,上見其位在李宗諤下,怪之,以問左右,左右以故事對。上即除欽若資政殿大學士,位在翰林學士上。資政殿大學士自此始。初,欽若與丁謂善,援引至兩府。及謂得志,稍叛欽若,欽若憾之。及立皇太子,以當時兩府領少師、少傅、少保,召欽若於外,為太子太保。真宗不豫,事多遺忘。丁謂方用事,尋有詔欽若以太子太保歸班。欽若袖詔書曰:「上命臣以歸班,不識詔旨所謂。」上留其詔,改除司空、資政殿大學士。頃之,欽若宴見,上問:「卿何故不如中書?」對曰:「臣不為宰相,安敢之中書?」上顧都知,送欽若詣中書視事。欽若既出使,都知奏以無白麻,不敢奉詔,因歸私第。上命中書降麻,丁謂因除欽若節度使、同平章事、西京留守。上但聞降麻,亦不之寤也。 久之,丁謂密使人謂欽若曰:「上數語及君,思見之,君第上表徑來,上必不訝也。」欽若信之,即上表請覲,未反,亟留府事委僚屬而入朝。謂因責以「擅委符印詣闕,無人臣禮」,下詔貶司農卿、南京分司。會今上即位,丁謂敗,章獻太后以欽若先朝寵臣,複起知升州。自升州召還,至北京,大臣始知之。既至,複為相,然欽若不復大用事,如真宗時矣。未幾,有朝士自外方以寄遺欽若,為人所知,欽若因自發其事,太后由是解體。頃之,薨於位,諡曰文穆。無子,養族人為後。欽若方用事時,四方饋遺不可勝紀,其家金帛、圖書、奇玩,富於丁謂,為天火所焚,一朝殆盡。 (辛若渝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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