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司馬光 > 涑水記聞 | 上頁 下頁 |
| 二五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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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周王將生,詔選孕婦朱氏以備乳母。已而生男,真宗取視之,曰:「此兒豐盈,亦有福相。」留宮中娛皇子。皇子七歲薨,真宗以其兒賜內侍省都知楊景宗為養子,名曰茂實。及長,累曆軍職,至馬軍副都指揮使。有軍人繁用,其父嘗為張氏僕。用幼聞父言,茂實生於宮中,或言先帝之子,於上屬為兄。用冀幸恩賞,即為表具言其事,於中衢邀茂實,以表逞之。茂實銜之,以用屬開封府,以用妄言,杖之,配外州下軍。然事遂流布,眾庶歡然。於是言事者請召用還察實,詔以嘉慶院為制獄案之。 至和元年八月,嘉慶院制獄奏:軍人繁用素病心,妄對張茂實陳牒,稱茂實為皇親案署。茂實得狀當奏,擅送本衙取勘。台諫官劾茂實當上言而不以聞,擅流配卒夫,不宜典兵馬。獄成,知諫院張擇行錄問,駁繁用非心病。詔更驗定,繁用配廣南牢城,所連及者皆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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