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涑水記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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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六
寶元二年二月甲寅,保順軍節度使、邈州首領唃斯羅
〔案:「斯羅」,《東都事略》作「廝囉。」〕
遣使入貢方物。四月辛酉朔。癸亥,樞密院奏唃斯羅前妻為尼,已有二子,今再娶喬氏女為妻。詔唃斯羅前妻賜紫衣、師號及法名,今妻賜邑號,二子並除團練使。
﹛胡案:斯羅,音譯,還是簡單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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