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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四


  何浹以錄事參軍提舉梓州路常平倉。浹所至暴橫,棰撻吏民以立威,皆竄匿無地,氣陵提轉,直出其上,公牒州縣云云,未得當司指揮,其提、轉牒皆不得施行。轉運司李竦、判官陳充與之議事,不合,輒叱駡之。知州詣之白事,下馬於門外,循廊而進,至其坐榻之側,亦不為起。浹欲廢廣安軍,眾議以為旁出他州,遠不可廢。

  有章辟方得其父集賢校理何涉所撰《鼓角樓記》以呈之,曰:「先君子亦具言置軍要害之意。」浹曰:「凡事當從公論,此妄語,何足憑也。」李竦等具奏其狀,詔罷歸。浹沿道上奏,訟竦等無所不道。至京師,下開封府鞫問。浹索紙萬幅以答款,府司以數百幅給之,乃一紙書一宗,坐上書詐不實,凡一百四十事,由是停官。時所遣提舉官,大抵狂妄作威,而浹最為甚。

  (劉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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