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蕭綱 > 蕭綱文集 | 上頁 下頁
原放北人為奴婢者詔


  〔太清三年五月壬午〕

  育物惟寬,馭民惟惠,道著興王,本非隸役。或開奉國,便致擒虜。或任邊疆,濫被抄劫。二邦是競,黎元何罪。朕以寡昧,創承鴻業,既臨率土,化行宇宙,豈欲使彼,獨為匪民?諸州見在北人為奴婢者,並及妻兒,悉可原放。

  〔《梁書·簡文帝紀》〕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