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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河南府百姓訴車狀


  河南府應供行營般糧草等車,准敕糧料使牒,共顧四千三十五乘,每乘每裡腳錢三十五文,約計從東都至行營所八百余裡,錢二千八文,共給鹽利虛估匹段。絹一匹,約估四千已上,時估七百文;紬一匹,約估五千,時估八百里,約計二十八千,得紬絹共六匹,折當實錢四千五百。

  五百乘准敕供懷州,已來載草。

  右件草,准元敕令於河次收貯,待河開般運送至行營。續准度支奏,令差河南、鄭、滑、河陽等道車共一千乘般載。今據每車強弱相兼,用牛四頭,每頭日食草各三束,計一十二束。從武德界至行營,約六百里,車行一十二日程,往來二十四日,並停住約三十余日,計每車須食草三百六十束,料及人糧在外。若自齎持,每車更須四乘車,別載緣路糧草。若于累路旋買,計一千車,每頓須買草六千餘束,州縣店肆,必無祗供得辦。況今年河路元不甚凍,及至裝車般載,至發時已是來年正月上旬已後,即水路自然去得。只校旬日之間,實恐虛成其敝。

  三千五百三十五乘,准糧料使及東都、河陰兩院牒,般載軍糧。

  右件軍糧,伏據中書門下奏稱,若並糴貯,恐事平之後,無支用處,且令收糴來年春季糧料。今據邢、洛、魏、博等州和糴,已合支得累月,即前件糧,亦合得春水路般載。以前兩件車,准敕並令和雇,今據度支河陰匹段十乘估價,召雇一乘不得,今府司還是據戶科配。況河南府耕牛素少,昨因軍過宰殺,及充遞車,已無大半。今若更發四千余車,約計用牛一萬二千頭,假令估價並得實錢,百姓悉皆願去,亦須草木盡化為牛,方能充給頭數。今假令府司排戶差遣,十分發得一二,即來歲春農,必當盡廢,百姓見坐流亡。河南府既然,即鄭、滑、河陽亦是小處,假使凶豎即擒伏,恐饑荒薦至,萬一尚稽天討,不知何以供求?

  稹忝在官司,備知利害,伏以事非職任,不敢上言,仰荷陶甄,冀禆萬一。無任冒昧狂愚之至,伏聽詳察處分。謹錄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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