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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齊河陽執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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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和四年十一月十日,陝州總管長史梁昕移齊河陽執事: 自拭玉繼書,通關去傳,實謂上方銷劍,山陽息馬。故茲禦客,或慢重扃。屬故司疆,陰行善盜,君一臣二,上穆下乖。國家以邊鄙心搖,須固備守。大司馬齊國公,天子介弟,中軍元帥,駕馭孫吳,驅馳貔虎。舉因農隙,義異城郎,師巡我境,曾非反鄆。縮載甫畢,前旗已回,彼國兵馬不防,殿后餘塵,遂致相接。建旌疉上,未及五申;安鄴城傍,先驚七伏。當時鋒刃,或膏原野。所獲彼將夏州刺史梁老首領,今以相還,戶鄉不遠,無令久客。馬驢甲兵,具條相勒。封人宜依領納。宿無鬥志,不獲交綏,致此埃塵,誰階其咎?故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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