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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酒


  榷酤之興久矣,桑羊建白之,武帝力行之,千秋奏罷之,新莽重立之,絕于魏,起于陳,盛于唐,大備於當今之世,其源益深,其本益固,其所害者多,所利者寡。雖有非常之智,弗能去其害也;雖有不世之略,弗能益其利也。盜濫日益起,爭奪日益繁,獄訟日益長,刑辟日益峻。非酌以便宜而建以中道,則淳厚之化其何以致哉?昔武帝之世,騁志四夷,兵資國用皆所不贍,則置之者乃其榷也。孝昭之世,海內休息,務以仁政,綏懷於民,則廢之者亦其宜矣。雖新莽詭制,強複其法,然曆東漢魏晉,數百年間而弗複用焉。及陳氏膺統,文帝當禦,始下詔令恢而襲之。至於有唐,厥制漸備,或定其酤之稅,或別為三等之目,可否相半,損益相兼,行于一時,稍得其便。厥後京都免榷,以優乎大眾之聚,五州榷曲,以當乎鬻賣之利,隨所利害,以為定法。載在前史,灼有明驗。我宋紹位,有三制焉。王城之中,則征其糵而不征其市;閩蜀之地,則取其稅而不禁其私;四方郡國,則各有常榷。軍旅之餉,非是不能給也;帑藏之實,非是不能充也;歲時之課,非是不能足也;蒫茗之扃,非是不能並也,其名雖異而其課則同,其法則三而其利則一。課既同,利既一,則天下之制可以盡一矣。然朝廷所以不一者,蓋將優遐邇之徼而重畿內之民。誠深利矣,孰若兼四海而利之?且盜濫爭奪,天下之公患也;獄訟刑辟,天下之大殃也。今使王城之中則亡其公患,閩蜀之地則棄其大殃,其餘郡國則兼殃患而有之。嗚呼!亦仁者之所非也。

  愚以謂京都之內則宜遵舊常之法;天下郡國則宜通閩蜀之制。無損於課而課以之集,不煩于刑而刑以之省。可以導仁政,可以消爭心。前所謂酌其便宜而建以中道者,莫大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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