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曾國藩書劄4 | 上頁 下頁
複劉詹崖 咸豐十年八月二十一日


  頃奉惠書。諸多過獎之說,愧不敢當。老前輩裡居奉母,錦堂色養,慶洽期頤。荷章紱之榮加,助萊衣之有耀,而維桑保障,無曠晨昏,似無所庸其瞻顧也。

  示及林居日久,閭閻疾苦,蒿目心傷,此舉如奉行不善,適以擾民等語,極是極是。侍家世寒素,深知一粒一絲之匪易。近年從事戎行,每駐紮之處,周曆城鄉,所見無不毀之屋,無不伐之樹,無不破之富家,無不欺之窮民。大抵受害於賊者十之七,八,受害於兵者亦有二、三。喟然私歎。行軍之害民,一至此乎!故每與將官委員告戒,總以禁止騷擾為第一義。雖行之未必有效,差幸與閣下來示意趣相同。

  猥以不才,承乏珂鄉,適值台旌督辦團練,有同舟共濟之誼。此後互相戒約,侍處如有擾民之政,敬求老前輩隨時箴規。尊處如有擾民之事,侍亦當隨時獻替。所屬官紳,亦互相董勸。我輩存一分之心,小民自紓一分之力。

  團練一事,各省辦法不同,議論亦異。約而言之,不外兩端:有團而兼練者;有團而不練者。團而不練者,不斂銀錢,不發口糧,僅僅稽查奸細,捆送土匪,即古來保甲之法。團而兼練者,必立營哨,必發口糧,可防本省,可剿外省,即今日官勇之法。國藩于咸豐二年冬,奉旨辦團,即募湘勇一千零八十人,在省訓練。分為三營,其營官為羅羅山、王璞山、鄒嶽屏三人,系在藩庫支餉。餘皆團而不練,不斂民財。三年冬,造船添勇,始行開捐。老前輩此次興辦,可否仿照鄙人舊例,各屬該團而不練,以節糜費。獨練千人以保吉、贛。如其訓練得人,則漸次添募,亦極易事。如卓見以為然,則侍當具奏梗概,伏候複示施行。

  江西遭六、七等年大兵之後,元氣未複。今北路則有侍與左、鮑諸軍堵剿,東北則派屈道等防守,惟南路空虛。擬令周念慈招康勇三千,陳俊臣招桂勇三千,新授贛鎮陳金鼇練兵三千,又于吉安練團勇一千,合為萬人,請閣下主持其間,李小泉觀察協同經理。兵雖不多,而逐日必操。餉雖不厚,而按月必楚。庶兒南,路緩急可恃,不至再被蹂躪。芻蕘之見,伏候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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