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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室親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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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貞元間,太常寺言:宗子名銜皆雲皇某親,此非避嫌自卑之道。按《儀禮》曰:「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別尊者。請以祖稱本封為王公、王孫,則親疏有倫,名體歸正。 國朝宗室必冠以皇字,有雲皇伯祖者。大宗丞趙彥若亦嘗建議,應同堂親於皇字下加「從」字,再從、三從親又加「再」「三」字,三從之外,加以其祖先所封郡國為旁分,而系其世次。不書皇字,則親疏有別,尊卑不黷。 自元豐迄元祐,皆欲厘正,竟不果行。趙之疏先載在《元豐實錄》,後史臣以其言無取,且謂出前史臣私意,刪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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