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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複劉蘭洲

  (光緒十年十二月十六日)

  初九日,千總李慶福來粵,迭展來緘,計十月初一日至十一月二十日,共發來紅白稟四封,附折稿一扣、片稿二扣、夾單二件,又夾單二封,附清折二扣;又呈文兩件,又詳文一件,驗文一件。均收到,誦悉一切。

  詳詢來弁,藉悉保障宣勞,金湯鞏固,甚佩甚佩!執事支撐危局,佈置井井,使台南一隅無烽火之驚,厥績甚偉。法船去而複來,不獨運道之梗,敵意正未可測;仍望督飭將士,加意嚴防。待至明年春深湧起,彼虜之技窮矣。

  種示辦理情形,極為中肯。第折片一節,照會恐屬無益,賃地尤未便輕舉;業經雪帥諮送左相,請其酌核具奏,祗可聽左相裁酌矣。

  兵、餉、械三者,固宜寬籌;敝意所亟者,餉、械耳。南北洋兵輪,以朝鮮事起而議寢。粵之方恭五營,經省帥電止,自亦未便成行。吳鎮鴻源既已渡台,糾合舊部,聯絡漳、泉勇敢之練軍,重賞以激勵之,決可制敵,故不必徵兵他省也。暖暖用圍之效,自可類推。餉合臺地及鄰道之力,想足敷衍。惟購械極難,港、滬槍炮都已搜羅殆盡,必須購自外洋。遇有現貨,則需兩月餘;訂造,則需四、五月。且廣、桂、滇、越諸軍紛來索購,正苦無以應之。來文所需槍炮及水雷、大炮、電線等物,香港皆無;但系力所能為,斷難漠視。購船甚是,非堅固則動須修理,反致耽擱要務。但雷炮總須數月,大炮則有無難期;惟火藥及後膛槍、電線諸物,尚可隨時定買。以後當乘便解濟,多少未能預定。此間無渡海兵輪,率皆鹽務、厘局捕盜緝私之具。「蓬洲海」乃海關座船,上施板屋,並非戰艦;外觀頗美,而軍事無用。若有可運之械,再當設法雇覓洋輪耳。

  馬江廢鍋,能否移用?應稟商船政辦理。與英商密訂毀船一節,無妨姑與謀之,有益無損;重賞盡可不惜。台南北既聯一氣,餉需諸便移撥,朝廷南顧之憂,亦可稍釋矣。

  去船刻日開行,先將大概情形奉覆,余俟續聞。此間渡台員弁,屢承厚犒,感謝、感謝!

  ——見《全集》卷二百十六「書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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