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之洞
>
張之洞選集
|
上頁
下頁
五三
▼致總署
(光緒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粵濟台軍火三批,皆民船。第二批本月初五日到,第三批初七日亦到。遇法船,旗後炮臺開炮護之,得免,俱有信來。第一批無到信,亦無他耗。接吳鴻源函:十一月十六日到臺灣府,添募土勇三營。前數日,港洋人報:聞臺北法新添兵內變,不審確否?孤拔到越,無確信。前敵探法虜有二十三、四日分犯諒山之信,已飭馮、王兩軍挑隊相機策應。請代奏!。馬。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