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之洞 > 張之洞選集 | 上頁 下頁
五三


  ▼致總署

  (光緒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粵濟台軍火三批,皆民船。第二批本月初五日到,第三批初七日亦到。遇法船,旗後炮臺開炮護之,得免,俱有信來。第一批無到信,亦無他耗。接吳鴻源函:十一月十六日到臺灣府,添募土勇三營。前數日,港洋人報:聞臺北法新添兵內變,不審確否?孤拔到越,無確信。前敵探法虜有二十三、四日分犯諒山之信,已飭馮、王兩軍挑隊相機策應。請代奏!。馬。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