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之洞 > 張之洞選集 | 上頁 下頁
九六


  ▼致龍州李護撫台、馮督辦、蘇督辦、唐主政、南寧岑宮保

  (光緒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亥刻)

  中國豈利越土?惟必留甌脫,庶紓邊患,且保義民耳。然不乘兵壓境而議之,彼豈肯聽?去冬赫德即出調停和議,彼兵方勝,不允。至二月初八日,雲、桂兩軍同時大捷,桂趨北寧、雲逼興化,虜之精銳已盡;新兵未來,客、教畔散響應官軍。法舉國惶懼,歸咎外部,花利勒令辭職,急浼赫德乞和。不知赫德如何飾詞聳聽,草草定議。赫急發電至法都,立草約,限定撤兵、還界期,令其党金登幹在法畫押,而款議成矣。詳約皆赫往來傳達,聞亦將定;甌脫恐無望矣。廷議因澎失、台急,俯從法請。不知台、越互相劫制,我重台、彼尤重越;去年洞屢奏陳緩台在急越,又雲河內急則臺灣解,又雲半年法不能踞全台。今諒山克,而法已請和;若北寧、興化克,臺北雖失亦必還我,況不失乎?撤兵而後議約,悔之晚矣。支。

  ——以上見《全集》卷二百四十四「電牘三」。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