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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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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督辦軍務處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卯刻) 連日迭接唐電:澎湖擊沈倭船二、壞二,仍不退。今日自良文港登岸千餘人,水陸並戰,互有殺傷。澎線忽斷,嘉義縣酉刻尚聞炮聲,晚始息等語。索軍械甚急,已電飭滬局,盡局存槍彈並借滬營與之。因「斯美」輪行,急撥林明敦槍五百、彈一百五十萬、毛瑟彈五十萬、黎意一百二十、彈十余萬,交「斯美」帶回。澎孤懸,藥彈恐難久支;援台實無策,只有急圖濟台。江省借款,一時難提到,懇請飭撥滙豐洋款百萬,令該洋行電匯台;再遲,恐難匯。江省借款到,當撥還。軍火當盡力協濟,有船即解。恐唐未電京,或勞朝廷垂詢,並奉達。豔。 總署來電(三月初一日亥刻到) 奉旨:『譚鐘麟、唐景崧電奏均悉。倭攻澎湖,經我軍擊傷百餘人,逐賊下船;在防將士勇敢善戰,甚屬可嘉。惟孤立無援,軍火易罄,恐難久支,實念廑深。應如何暗渡接濟之處,著譚鐘麟、唐景崧密籌辦理;並著張之洞一併設法籌辦,以救眉急。元豐順借款,已由戶部、總理衙門飭辦;並由戶部先撥滙豐洋行借款五十萬交滬局委員賴鶴年轉解矣。欽此』。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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