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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你要明白,阿涅絲,你給世人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機會,可以觀察一個尚未完全成熟的頭腦如何因不同的環境條件而變化。我無需和你兜圈子。你寫了一本以你家鄉村子為背景的書,寫得不錯。據我所知,沙坦先生還將出版第二本,同樣是以那兒為背景的,這本書無疑也會受到它應得的所有矚目。但你認為,公眾還願從一個鄉下女孩那兒聽到多少像聖雷米這麼一個苦地方的敘述?過一個月,他們會找到新的樂趣,街頭小乞丐講發生在陋巷的故事,或是一位年輕的蠟燭匠的傳記,描寫她在作坊裡度過的一生。你懂我的意思嗎?」

  我不懂。「是,和美。」我說。

  「你到伍德斯韋來,好比一本書轉入新的一章,」湯森太太說,「不管你在日誌裡寫的是什麼——奇幻故事、史詩,或如實記錄你的生活——凡是你寫的東西均具有潛力,你明白嗎?」

  「是,和美。」我說。我意識到這兩個詞足以應付一切。

  「所以我的建議是,在你人生這個新階段的初始,聽其自然,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但是,你必須始終牢記,在潛力和一個人實現潛力的才能之間存在差距。」

  如果說誰有潛力,有潛力的人是法比耶娜,而我卻是因那潛力被困在這棟樓裡的人。

  當晚,我在日記裡讓那個頭上有鳥巢的男人給那些鳥喂了飽飽一餐蠕蟲。現在是時候飛走、去林子裡自己生活了,他對它們說。不是,不是,不是,它們喳喳叫著。但那個男人不肯聽。他並非心地不好,只是他認為叫他和這些鳥兒永遠為友不合乎常情。你們瞧,他對它們說,我逐漸厭倦了挺直身子睡覺。

  在某處必然有另外一個男人,他不介意鳥兒棲息於他的頭頂,也絕不會對在睡覺時保持挺直的姿勢心生厭倦——那些鳥兒私下裡這麼說,因而當它們向那位紅發男子道別時,它們一點不感到悲傷。也許它們會在公園裡找到一座雕像,那名男子自言自語。他知道他會思念那些鳥,但說不定翌年春天又會飛來一隻鳥媽媽,在他的頭髮裡築巢。

  次日晚上,我翻開筆記本,一時間,我後悔放走那些鳥兒。現在我無法再描寫那個男人,如此一來,我感覺仿佛失去了我在伍德斯韋的第一個朋友。我環顧四周,試圖找出一點別的可以寫的東西,就在這時,湯森太太的狗跟隨她走進起居室。那兩條狗毫不相配:一隻碩大的名叫埃賈克斯,一隻小不點名叫威洛。埃賈克斯,她告訴過我,是大丹犬,威洛則是博美犬。和諧的本質,她解釋,是在對立的兩者間找到完美的平衡。我不知道她在講什麼。她的胡言亂語不同於法比耶娜和我以前所編的胡言亂語,讓我聽了昏昏欲睡。

  湯森太太的狗和睦相處,不必爭搶食物,比起我村裡的狗,它們可能過著更安逸的生活,但我同情它們。如果她發現它們沒在她旁邊,她會吹哨子,她的口袋裡時刻揣著一個哨子。她向我解釋,那哨子發出的哨音只有狗能聽見。當她吹響它時,那兩個可憐的畜生會立刻現身,尾巴夾在後腿之間,眼睛不與她對視。你們怎麼啦?湯森太太會用訓斥的口吻說。或是,你們怎麼回事?

  同情沒有使我更加親近值得同情的對象。我不喜歡那兩條狗,但它們好在足以給我一些靈感。那晚,我寫了一頭老虎和一隻狐狸,它們住在一棟莊園的宅第裡,暗色窗框的窗戶宛如許多雙銳利的眼睛,俯瞰著一個噴水池和一片寬廣的草坪。那頭老虎不兇狠,而是靦腆害羞,那只狐狸虛榮心強卻不漂亮。它們互相稱讚對方的美貌與智慧。它們自稱是王國裡最幸運的動物。它們和睦相處,用兩隻並排擺放的瓷碗吃東西,睡覺時蓋著比它們自身毛皮更柔軟的羊毛毯。有朝一日,我心想,一場災難會降臨於它們頭上,它們中的一方將不得不吃掉另一方,以免餓死。

  ***

  「女生們將于下一周返校,」一日下午,湯森太太在給我上完英語課後說,「等她們安頓好後,那位攝影師很快會來訪。」

  「是,和美。」

  「告訴我,到目前為止,你覺得伍德斯韋怎麼樣?」

  「這地方很好,」我說,「我喜歡這兒。」

  「這所學校有什麼讓你喜歡的地方?當然,你其實還未真正體驗到這兒的學校生活。」

  「我喜歡這裡的一切,」我一邊說,一邊左顧右盼,尋覓更好的答案,「我喜歡這棟樓裡有許多書,我喜歡裡面的地毯和燈。我喜歡費希爾太太做的食物。此外,我有我自己的房間,我還可以洗澡。」

  湯森太太頷首。「所以現在你喜歡洗澡了?」

  「非常喜歡。」我說。我剛到那日,湯森太太叫我去洗個澡,但我抗拒。在巴黎和倫敦的酒店房間裡,我見過浴缸,但我覺得那東西和馬桶一樣蹊蹺,就是那個會以一股神秘的力量沖水並發出咕嚕聲的馬桶。在伍德斯韋,放洗澡水、給水裡加入泡泡、看著我脫去衣服、鼓勵我將整個身子浸入水中的人是湯森太太。她說我不久會習慣洗澡的。她預言得沒錯。如今我喜歡洗完澡後全身溫暖、光滑、芳香的感覺。

  「很好,」湯森太太說,「另外你有照我的指示,一天刷兩次牙嗎?」

  我點頭。刷牙是另一件我來到這兒後所學的事。可它不像洗澡一樣那麼讓我樂在其中。嘗到牙膏的味道令我作嘔。

  「你給你的父母和朋友寫信了嗎?」

  「寫了,和美。」

  「信在哪裡?拿來給我看,然後我替你寄出去。」

  我停頓了一下才開口。「我請克拉拉幫我把信寄了。」

  「克拉拉!」湯森太太說,「她是費希爾太太的助手。她沒義務替你寄信。」

  我感到我的臉發燙。在巴黎和倫敦,我可以隨時請酒店前臺的人替我寄信。我以為在這個新的生活環境裡,我需要做的只是開口求助。

  「以後,你每次需要寄信時,必須來找我。」湯森太太說。接著她從抽屜裡取出一遝信,說這些信是前兩天裡收到的。「法比耶娜·馬丁是誰?」她問。

  我努力保持平和的表情。「一個朋友,」我說,「我們一起長大的。」

  「雅克·馬丁呢?她的哥哥嗎?」

  「哦,是的。」我說。一個聰明的解決辦法,我心想。這比想像一個我對他的人生一無所知的雅克更容易。

  「他倆為什麼都給你寫信?你給他們倆都寫信嗎?」

  「法比耶娜已經輟學,」我說,「她叫我給她寫信,告訴她去巴黎旅行和去英國上學的見聞及感受。她好奇。」

  「那可以理解,」湯森太太說,「雅克呢?」

  「他……他是……」我結巴地說,「雅克……他是我的男朋友。」

  「正如我所料,」湯森太太說,「雅克多大?」

  「十六歲,」我說,「不對,十七歲。他上周剛滿十七歲。」

  湯森太太端詳那個信封。我不知道法比耶娜有沒有把雅克的字和她自己的字寫得令人相信是出自兩個人之手。

  「照我的意見,你還不到交男朋友的年紀,」湯森太太說,「而且,從這位雅克的字跡來看,他配不上你。把他稱作你在村裡的小男友也許無妨,但現在的你應該向前看。你可以給你的朋友法比耶娜和你的父母寫信,沒問題,但我會勸你中止與雅克這段兒戲般的戀情。」

  我沒立刻開口講話。如果法比耶娜想以兩個人的身份與我通信,我的職責是守住我這一方,不讓約定破滅。

  湯森太太端詳我的臉。「怎麼,你不同意嗎?」

  「我不明白我為什麼不能給雅克寫信。」

  「那樣做對你有何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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