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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結果我並沒有摔下車,而車子也沒有忽然轉彎撞上旁邊的樹。我猜它應該喜歡吧。

  接著,我膽子越來越大了。我開始騎著火箭蛇行,繞8字形,壓過路邊的臺階,而它也任憑我隨心所欲地做出這些瘋狂的動作。接著,我整個人往前俯,用盡全力踩踏板,於是,火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沖過山塔克街,路面上斑駁的光影向後飛逝。接著,我猛拉車頭沖上人行道,輪胎壓過隆起處時甚至沒有震動。涼風迎面吹來,感覺好涼爽,而我的胸膛卻充溢著滿滿的熱氣。一棟棟的房子、一棵棵的樹迅速向後飛逝,一片模糊。那一刻,我感覺自己和火箭已經融合為一體,感覺火箭已經成為我身體的一部分。我咧開嘴大笑起來,結果一隻蟲子飛進了我嘴裡。但我根本不在乎。我把那只蟲子吞了下去,因為我忽然覺得自己變成了金剛不壞之身。

  但沒多久,這種瘋狂的念頭立刻出現後遺症了。

  我看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一道裂縫,但我根本沒減速,也沒轉彎避開,硬是從那道裂縫上騎了過去。那一刻,我立刻感覺到火箭震動了一下,那股震動瞬間從前輪傳到後輪,車身立刻發出喀的一聲。我一隻手被震得鬆開了把手,而前輪撞上了裂縫的水泥邊緣,整輛車突然彈起來,在半空中偏向歪斜,而我兩腳脫離了踏板,屁股也脫離了坐墊,整個人飛起來。那一刹那,我忽然想到了媽媽的話:女王特別交代,在車子還沒有習慣你之前,千萬不要騎太快。

  不過,我已經沒時間反省了。轉眼之間,我飛過籬笆,飛進人家的院子裡,悶哼了一聲重重摔在草坪上,差一點就撞破了人家的籬笆。我的手臂和臉頰都擦破了一點皮,不過並沒有流血。我從籬笆裡走出來,拍掉身上的落葉,接著,我看到火箭橫倒在草地上。那時,我嚇出了一身冷汗。萬一這輛全新的腳踏車撞爛了,回家鐵定被爸爸修理。我跪在火箭旁邊,檢查看看車身上有沒有損毀。結果,我發現前輪的輪胎有點磨損,擋泥板有點小凹陷,不過,鏈條並沒有松脫,而且把手沒有撞歪,車燈沒破,車身也沒有扭曲。整體說來,火箭有點輕微磨損,可是奇跡似的完好無缺。我把車扶起來,暗暗謝天謝地。剛剛一定有天使在旁邊保護我。接著,我伸手摸摸擋泥板,那一瞬間,我看到車頭燈忽然變成了一隻眼睛。

  黃色的眼球,黑色的瞳孔。那只眼睛正凝視著我,眼神流露出無限包容。

  我愣住了,猛眨了幾下眼睛。

  接著,轉眼之間,那只眼睛又消失了。車頭燈又恢復到原來的模樣,只是一顆小燈泡,外面是一層玻璃。

  我一直盯著車頭燈,看了好久。結果,那只眼睛再沒有出現。我把火箭抬起來轉圈,一下讓車頭對著陽光,一下對著暗處,結果,那只眼睛還是沒出現。

  我摸摸自己的頭,看看有沒有哪裡腫起來。結果什麼都沒摸到。

  太荒唐了。小男孩就是喜歡胡思亂想。

  接著,我又跨上車,開始慢慢踩踏板,沿著人行道慢慢騎。這次我騎得很慢很慢,結果,騎了不到八米,我就看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一攤碎玻璃。我轉了個彎騎到路面上,免得火箭軋到碎玻璃爆胎。我簡直不敢想像,要是剛剛高速沖過那攤碎玻璃會有什麼後果。比較起來,摔在滿是落葉的草坪上,擦破了一點皮,簡直可以算是一種享受。

  一定是老天保佑火箭和我。

  戴維·雷的家就在附近。我騎到他家門口,可是他媽媽告訴我,他和約翰尼一起到棒球場去練習了。我在我們的少年棒球隊——印第安隊擔任二壘手。今年我們已經跟別人打了四場,結果四場全輸,所以,我們必須加緊練習了。我跟戴維·雷的媽媽說了聲謝謝,然後就騎著車往棒球場去了。

  棒球場沒多遠。球場上陽光燦爛,我看到戴維·雷和約翰尼站在內野,兩個人拿著球傳來傳去。我騎著車進了球場,然後圍著他們轉圈。他們一看到火箭,都驚呆了。接著,他們當然要用手摸一摸,親自坐上車踩踩踏板騎兩圈。跟火箭比起來,他們的腳踏車簡直像破爛古董。戴維·雷試騎了兩圈之後,他對火箭的感覺是:「把手好像不太好控制,對不對?」而約翰尼的感覺是:「真漂亮,可是踏板踩起來好吃力。」我知道他們絕對不是故意要潑我冷水。他們是我的好朋友,他們都替我高興。所以,他們會有這種反應,純粹是因為他們喜歡自己的腳踏車。火箭是屬於我的,為我量身打造的。

  我把火箭的停車支架踢下來,然後站在旁邊看他們投球。戴維·雷傳了一個高飛球給約翰尼。我看到幾隻黃蝴蝶飛過草地,然後我抬頭看看天空。蔚藍的天空萬里無雲。接著,我看向土黃色的露天看臺。看臺邊緣是一整排的廣告海報,都是商店街上的店家提供的。接著,我忽然看到看臺最上面那排座位有個人坐在那邊。

  「嘿,戴維·雷!」我叫了一聲,「那是誰?」

  戴維·雷轉頭瞄了一眼,然後抬起手套接住約翰尼丟過來的球,「我不知道,不知道哪兒來的小孩。我們剛來的時候就看到他已經坐在那裡了。」

  我看著那個小孩。他彎腰向前傾,一隻手肘撐在膝蓋上,手掌撐著下巴,眼睛盯著我們。我轉身從戴維·雷旁邊走向看臺。這時候,看臺上的小孩忽然站起來,好像準備要跑了。

  「你怎麼會坐在那裡?」我大聲問他。

  他沒吭聲,就只是愣愣地站在那裡。我看得出來他正在盤算要不要跑。

  我慢慢靠近他,可是卻認不出他是誰。他一頭棕發,剃得很短,額頭左邊的頭髮翹得亂七八糟。他戴著眼鏡,可是那眼鏡卻大得離譜,幾乎快把他整張臉都遮住了。他大概只有九歲或十歲吧,瘦巴巴的,看起來有點笨手笨腳。他穿著白色的T恤和牛仔褲,褲子的膝蓋上全是補丁。他臉色蒼白,一看就知道他很少出門。我走到看臺的圍欄旁邊,然後開口問他:「你叫什麼名字?」

  他還是沒吭聲。

  「你不會說話嗎?」

  我注意到他在發抖。他好像很害怕。

  「我叫科裡·麥克森。」我說。我站在圍欄邊,手指頭扣在圍欄的鐵絲網上。「你有名字嗎?」

  「有啊。」那孩子終於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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