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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可以把這件事告訴公司,申請調動部門,或反過來讓他被調去別的小組,但比起和他打照面,我更討厭大家知道我的事。況且,和他交往的一年期間,我在公司沒有任何朋友。剛開始是因為我很怕生,很少和同事往來,後來是擔心大家會發現我們的秘密戀情,不敢和大家建立太深厚的交情,再後來,則是不想讓任何人知道我的遭遇。之後,我數次提高了業績,從此就變成孤零零一個人,我還沒成為大家的好同事,就先被貼上競爭者的標籤。我無法想像向這些人吐露我的故事,請求他們的協助。

  我不認為有人會站在我這邊。

  後來,我的事傳了出去,實際從某人口中聽到「沒想到你會這樣,你看起來不像是會碰到這種事的女生。」

  看起來像是會被深愛的人打的女人到底是什麼樣子?還有他,我所交往的人,打交往的女人,還低聲威脅要殺掉對方的李鎮燮,在大家面前又是何種面貌?

  有件事我可以確定,他是個帥氣的男人。直到現在我還記得清清楚楚,他擁有超過一百八十公分的高挑身材,眼尾深邃,鼻樑高挺,從遠處也能一眼看見的深刻五官,無論走到哪都吸引眾人的視線。但該怎麼說?畢竟他不算有個人特色,儘管外表出眾,給人的印象卻很模糊。因此,很諷刺的是,跟他在一起時,反而不太有遇到身材魁梧的男人時會有的緊張感。他不會強烈展現自己,做出突顯自身存在感的舉動,就算真有那種舉動,似乎也會因為個人形象模糊而不顯得誇張。說起來真可笑,我最能清楚感受他的時刻,竟是他俯視著我,勒住我脖子的時候。每當我整個人平躺在地上難以呼吸時,都能仔細端詳他的臉,因為那張好看的臉蛋不偏不倚地落在逐漸模糊的視線中央。

  他很清楚自身的地位。他曾跟我說過,有陣子身邊的所有女人每天都向他告白。他又說,過去從不曾和我這種個子矮小又皮膚黝黑的女人交往。他非常強調自己的審美觀,並對此深信不疑。

  「我喜歡皮膚白皙柔嫩的女人,」他說,那種女人適合自己,「和我站在一起的畫面很登對嘛。」不過那種女人不常見,他也從來不輕易稱讚任何女人漂亮。我沒有生氣,因為他湊到我耳邊,對怯懦畏縮的我說:「可是,你讓這一切都變得不重要。」

  他說的話就像一面左右顛倒的鏡子,在那面鏡子中,我的臉有了一百八十度的翻轉。儘管一旦他的自信消失,我就會變得一無是處,但被翻轉後的我總笑得很開懷。那樣看起來很美。

  有人留言,就為了這點甜言蜜語而失去自我,這女人真可悲。

  我希望大家都能一直那麼自信滿滿。

  如此一來,哪天碰到意想不到的狀況時,就會更容易瞬間崩潰。

  雖然他把「選擇」我這件事視為理所當然,卻不認為我選擇了他。當然,他錯了,我也選擇了他,而且我也有一定的把握。紅鞋?我不知道自己會跳舞跳到死為止?不,這點也說錯了,因為我連自己跳起舞的事實都沒發現。正因為我相信正在起舞的兩條腿不是我的,所以我很確定,自己絕對不會愛上他那種男人。

  那時也是夏天,我是剛進公司的新人,他是我的部門組長。第一次加班那天,我吃完晚餐回來,他避開其他人耳目偷偷找我過去,悄悄將幾份過去處理工作的方法和整理過的資料遞給我,同時遞給我一杯咖啡。咖啡聞起來很香。

  光憑這些是不夠的,這點花招才不管用。

  除了知道他長得好看,我還知道很多關於他的事,像是他能力很強,大家對他讚譽有加,所有女同事都喜歡和他說話;他是富二代,是某位高層的親戚,是人人欣羡的對象,以及他從不懷疑自己是個好男人。

  遞咖啡給我時,他的指尖碰上了我的。

  「碰上棘手的事就告訴我,我會幫忙。」他說。

  那一天,我並沒有誤解他的意思,卻開始放任一個許久前就被壓扁的圓在心中盡情膨脹。

  那是一份感情,一份記憶。

  當年的我二十歲,轉學到首爾的大學前,我就讀于全羅北道安鎮市的大學。從我的故鄉八賢郡搭乘一個小時的公車就能抵達安鎮這個小城市,它也是留有濃厚日帝強佔期色彩的地方,有許多紅磚建築與藍瓦房。安鎮有一座小小的湖,只要到了下雨天,湖水潮濕的氣味就會滲入髮絲。十七歲的我來到了安鎮,然後在二十一歲時離開。

  遇見賢圭學長前,我以為長相帥氣、家境富裕又有能力的男人只會受到女人歡迎,但並非如此,男人對他的喜愛更甚女人。因為和劉賢圭走得近可以拿來炫耀,感覺自己和他成了平起平坐的人。假如與誰來往會決定自己的位階,那麼他就像是一個無法實現的夢想般遙不可及。

  所以,我也忍不住作了夢,喜歡上他。這是我的夢想,我想小心翼翼、偷偷珍藏著。倘若沒有被學長的女朋友發現,它應該會成為一份極為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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