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肖申克的救贖 | 上頁 下頁
三


  自我認識他以來,他一年只喝四次酒。每年他都會在生日前一個星期到運動場和我碰頭,然後在聖誕節前兩星期再碰頭一次。每次他都要我替他弄一瓶酒。跟其他犯人一樣,他拿在獄中做工賺的錢來買酒,另外再自掏腰包補足不夠的錢。一九六五年以前,肖申克的工資是每小時一毛錢,一九六五年起調升到每小時兩毛五分。我每瓶酒抽百分之十的傭金,因此你可以算一下,安迪·杜佛尼要在洗衣房中流多少汗,一年才喝得起四次酒。

  在他生日的那天早上,也就是九月二十日,他會狠狠喝醉,當晚熄燈後再醉一次。第二天他會把剩下的半瓶給我,讓我和其他人分享。至於另一瓶,他在聖誕夜喝一次,除夕喝一次,然後剩下的酒再交給我分給其他人。一年才喝四次,因為他被酒害慘了。

  他告訴陪審團,十日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當晚發生的事只記得一些片段。其實早在那天下午,他就已經醉了:「喝下雙份的荷蘭勇氣。」他說。

  琳達離家出走後,他決定去找他們當面理論。在去昆丁家的路上,他又進鄉村俱樂部的酒吧喝了幾杯。他不記得曾經告訴酒保要他第二天看報紙,或對他說了什麼。他記得去便利商店中買啤酒,但沒有買擦碗布。「我為什麼要買擦碗布呢?」他反問。其中一家報紙報道,有三位女陪審員聆聽這些話後,感到不寒而慄。

  後來,過了很久,安迪和我談話時,對那個店員為何作證說他買了擦碗布有一番推測,我覺得應該把他當時說的話約略記一記。「假定在他們到處尋找證人的時候,雷德,」安迪有一天在運動場對我說,「他們碰到這個賣啤酒給我的店員,當時已經過了三天,有關這個案子的種種發現,也已經在所有報紙上大肆渲染。或許五六個警察,再加上檢察官辦公室派來辦案的探員和助理,一起找上他。記憶其實是很主觀的事情。他們一開始可能只是問:『他有沒有可能買了四五條擦碗布?』然後再一步步進逼。如果有夠多的人一直要你記得某件事,那種說服力是很驚人的。」

  我同意,確實有這個可能。

  安迪繼續說:「但是還有一種更強大的說服力,我想至少不無這個可能,也就是他說服自己相信他真的賣了擦碗布給我。這個案子是眾所矚目的焦點。記者紛紛採訪他,他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當然更威風的是,他像明星般出現在法庭上。我並不是說,他故意編造故事或作偽證。我覺得有可能他通過了測謊,或用他媽媽神聖之名發過誓,說我確實買了擦碗布,但是……記憶仍然可能是他媽的非常主觀的事情。我只知道:雖然連我的律師也認為我所說的有一半都是謊話,但他也不相信擦碗布的部分。這件事太瘋狂了,我那時已經爛醉如泥了,怎麼還會想到把槍包起來滅音呢?如果真的是我殺的,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他開車來到岔道,把車停在旁邊,靜靜地喝啤酒、抽煙。他看到昆丁家樓下的燈熄了,只剩下樓上一盞燈還亮著……再過了十五分鐘,那盞燈也熄了。他說他可以猜到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

  「杜佛尼先生,那麼你有沒有進昆丁的屋子,把他們兩人給殺了?」他的律師吼道。

  「沒有,我沒有。」安迪回答。他說,到了午夜,他逐漸清醒過來,同時宿醉的感覺開始讓他不舒服。於是他決定回家,睡一覺後,第二天再像個大人般好好冷靜地想一想,「當我開車回家時,我開始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就讓她去雷諾辦離婚吧。」

  「多謝,杜佛尼先生。」

  檢察官從椅子上跳起來發言。

  「你用了最快的離婚方式,不是嗎?直接用一把包著布的點三八左輪手槍解決她,對不對?」

  「先生,不對,我沒有。」安迪冷靜地說。

  「然後你又殺了她的情夫。」

  「不是這樣,先生。」

  「你是說,你先射殺了昆丁?」

  「我是說我誰都沒殺,我喝了兩夸脫的啤酒,還抽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隨便多少根的煙吧,然後便開車回家,上床睡覺。」

  「你告訴陪審團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間,你曾經想自殺。」

  「是的,先生。」

  「因此去買了一把左輪槍?」

  「是的。」

  「杜佛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殺的人,如果我這麼說,會冒犯你嗎?」

  「不會,」安迪說,「不過你看起來也不像特別敏感的那種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殺,大概也不會找你談我心裡的苦悶。」

  庭上一陣竊笑,但他這番話並不能贏得陪審團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帶著你的點三八口徑手槍嗎?」

  「沒有,我已經說過了——」

  「哦!對了!」檢察官諷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進河裡了,是嗎?在九月九日的下午,扔進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謀殺案發生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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