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愛倫·坡短篇小說集 | 上頁 下頁 |
| 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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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咱們就算到那間寢室去了吧。先找什麼呢?兇手逃走的方法。咱們倆誰都不信不可思議的怪事,這是不消說的。列士巴奈太太母女倆不會給妖怪殺害。行兇的是個有血有肉的,逃走時也不能化為一縷輕煙。那麼怎麼逃的呢?幸虧這問題只有一種推論的方式,靠了這方式一定能得到個明確的判斷。咱們把兇手可能採取的逃走方法一一加以研究吧。大夥上樓的當兒,兇手明明就在發現列士巴奈小姐屍體的房裡,至少可以說是在隔壁房裡。因此只要在這兩間房裡找出口就行了。警察已經把四處地板、天花板和磚牆全都察看得一清二楚。沒什麼秘密出口逃得過他們的法眼。可是,我信不過他們的眼力,親自查了一下。查過了,果然沒有秘密出口。通過道的兩扇房門全都鎖得嚴嚴密密,鑰匙也都插在裡面。回頭去看看煙囪吧。這些煙囪雖然都跟普通煙囪一樣寬,離開爐邊有八九英尺高,可是從頭到尾連只大貓的身子都容不下。以上說的兩個地方,既然都絕對不可能作為逃走的出路,那就只好從窗子著手了。打前房窗口逃走,那可逃不過街上一夥人的眼睛。因此,兇手一定是從後房窗口逃跑的。好了,既然得出了這麼明顯的結論,那麼,作為推論的人,就不能因為看來不通而予以否定。咱們只有去證明這些看來『不通』的理由實際上是通的。 「寢室裡有兩扇窗子。一扇窗子沒給家具堵住,完全看得見。另一扇窗子的下半扇,給笨重的床架一頭緊緊抵住,遮得看不見。沒遮住的那扇窗子裡面是緊緊拴住的。就是使盡渾身力氣也休想拉得動。左面窗框上鑽了個大釘眼,釘眼裡釘著一枚挺結實的釘子,快釘到了頭。再看看另一扇窗子,也有同樣一枚釘子,同樣釘著;哪怕用盡九牛二虎之力,也休想拉得起這扇窗。警察看了就完全相信出路不在這兩個窗口上。因此,他們認為拔掉釘子,打開窗子是多此一舉。 「我進行的調查比較嚴格,這樣做,理由就是剛才所說的——因為,我知道,凡是看來不通的事物,證明的結果實際上未必如此。 「我就這樣著手琢磨了——從結果推溯原因①。兇手准是從這兩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就算這樣,兇手出去了可沒法再從裡邊拴上窗框,要知道大家看見的窗框就是拴著的——這事非常明顯,警察才不在這方面追根究底。可是窗框是拴緊的。那麼,一定能夠自動拴上。這個結論絕對錯不了。我走到那個沒堵上的窗口,花了番手腳才拔去釘子,打算把窗框推上。不出我所料,果然是怎麼推都推不上。我這才知道,准是暗裝一道彈簧;我的想法證實了。就此相信不管這釘子的情況看來依然多麼玄妙,我的前提至少是對的。仔細找了一下,馬上就找出這個機關來了。我一按,心裡對這個發現挺滿意,就忍住了,沒去推上窗框。 ﹛① 原文是拉丁文。﹜ 「當下重新放好釘子,留神打量一通。一個人跳出這個窗子,窗子會重新關上,彈簧也會碰上;可是釘子不會重新釘好。這個結論很清楚,我的偵查範圍就此縮小了。兇手一定從另一個窗子逃走。兩個窗子的彈簧大概是相同的,假定這樣的話,釘子上一定有個不同的地方,至少釘法上不同。踏上床架的棚子,我探出頭,仔細朝床頭後面另一個窗子端詳一番。伸手到床頭後面一摸,一下子就摸到彈簧,一按,果真不出所料,就跟那扇窗子一模一樣。於是看看釘子。正跟另一枚釘子一樣結實,而且分明是一樣釘法,也快釘到了頭。 「你會說我給難住了;真這樣想的話,一定是弄錯了歸納法的道理。套用一句運動界的行話,我可是『百發百中』。線索始終沒斷過。任何一個環節都沒脫掉。我已經追到這個秘密的底子;那個底就是釘子。我剛說,外表上看來,這釘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釘子絲毫不差;儘管看起來這是真憑實據,可是眼看線索馬上就要解開,比起來,這憑據根本毫無價值了。我說:『這釘子一定有什麼不對頭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頭就箝出了釘頭,外加二三分長的釘身。釘身的其他部分還在釘眼裡,就是在那兒斷掉的。斷口是老的,因為邊上全生了鏽,分明是錘子捶斷的,一捶就將釘頭多少捶進下邊窗框的頂上。當下我就把釘頭重新放在剛才取出的缺口裡,果然活像一枚釘子——一點縫都看不出。按了下彈簧,我輕輕把窗框推上幾英寸;釘頭還牢牢嵌在窗框的釘眼裡,一齊推上去了。我關上窗,釘子又成了完整的了。 「說到這兒,悶葫蘆總算打破了。兇手是打床頭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兇手一逃,窗就自動關上了,或者是兇手故意關上的也說不定,窗也就給彈簧拴上了;警察把彈簧的那股力錯當做釘子的力——就此認為不必再追究了。 「第二個問題要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這一點,我跟你繞著屋子兜了一圈,就胸有成竹了。隔開那扇窗子五英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針。誰也沒法從這根避雷針上夠著窗口,別說是跳進窗裡了。可是我看到四樓的百葉窗是特別的一種,巴黎的木匠師傅稱作『鐵格窗』——這種款式目前很少採用,在裡昂和波爾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還時常看得見。樣子像普通的門,是單扇,不是雙扇,只是下半扇①是格子窗,或者鑄成鏤空鐵檻,這就可以給人當作絕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葉窗足足有三英尺半寬。咱們當時從房子後面望上去,看到兩扇百葉窗全都半開半閉——就是說,百葉窗跟牆面恰正成個直角。警察大概也像我一樣,查過那幢樓房的後面;要是檢查過的話,不會不看這兩扇鐵格窗的寬度,但他們沒看出窗子有這麼寬,就算看到了,反正也沒當做一回事。其實,他們既然深信這地方不能當做逃走的出路,自然在這兒檢查得馬馬虎虎了。可是,我看清楚了,床頭窗口那扇百葉窗如果完全推開到挨著牆,離開避雷針還不到兩英尺呢。還有一點也很清楚,只有身手異常矯捷,膽大包天,渾身使勁,才可能從避雷針爬進窗裡。現在假定這扇百葉窗完全敞開,只有二英尺半的距離,強盜大可以緊緊抓住百葉窗上的鐵格。然後鬆開避雷針,兩腳牢牢頂住牆,大膽從上面縱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葉窗順勢一推關上了,如果假定當時開著窗,連他的人都可以趁勢跳進屋裡。 ﹛① 有幾種版本作「上半扇」,有幾種版本作「下半扇」。﹜ 「希望你特別記住一點,剛才說過,要幹那麼危險、那麼困難的絕技,必須身手異常矯捷,才能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讓你知道,跳窗這件事可能辦得到:——不過,其次,也是主要一點,請你記住,必須具有特別靈活的身手,簡直是不可思議的身手,才跳得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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