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魯濱遜漂流記 | 上頁 下頁 |
| 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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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目前的處境,真的沒什麼缺乏的,所以,我覺得,我對於這些野蠻惡人的恐懼,和對於保存自我的關注,泯滅了我為生活而進行創造發明的潛力。我取消了一個良好的計劃。我曾大費心思地想試一試,能否把大麥製成麥芽,然後自己釀造啤酒。這確實是一個異想天開的念頭,連我自己也經常責備自己想得太簡單了。因為我不久就認識到,釀酒所必不可少的材料中,有幾樣都是我不可能造出來的。首先,裝啤酒的桶我是做不出來的,這在前面也說過了。雖然我花了不是許多天,而是許多星期,甚至許多個月去試做,都不能如意。其次,我沒有啤酒花來使酒保持不變質,沒有酵母來發酵,沒有銅鍋銅壺來把它煮沸。不過,雖然這些東西我都沒有,我卻堅信,假如沒有對野人的害怕和恐懼干擾了我的生活,我早就著手做了,也許還做成了。因為我一旦認定就動手做的事,很少有做不成的。 但我的創造發明的才能現在走到了另一個方向。因為現在我日思夜想的不是別的,而只是如何乘這些怪物噬血狂歡時殺掉他們一批,如果可能的話還要把他們帶來吃的犧牲者救出來。我腦子裡醞釀了許多計謀,以消滅這些怪物,或至少把他們嚇走,讓他們不敢再來。這些計謀如果都寫出來,那篇幅就會遠遠地超出這本書了。不過所有這些計謀都流產了,除非我跑到那兒親手執行,否則一切都是空想。可是當一個人面對著二三十個手持標槍或弓箭的野人,而這些野人投起標槍來也毫不含糊,如我的槍一樣可以準確地擊中目標時,這個人又能幹什麼呢? 有時我想,假如我在他們生火的地方下面挖一個洞,放進五六磅火藥,當他們點火時,火藥就會點著,把旁邊的野人都炸死,可是,第一,我不願意在他們身上浪費這麼多火藥,因為現在我的火藥貯藏已不到一桶了。再說,我也不敢肯定火藥一定會在某個時刻爆炸,給他們一個突然襲擊,也許最多不過是把那團火爆開,令他們震耳欲聾,嚇了一大跳,但這並不足以讓他們放棄這個地方。所以我把這個計謀放下了,又想出另一個計謀。我可以找一個方便的地方埋伏起來,帶著我的三把槍,每只槍都裝上雙倍的彈藥。在他們噬血的儀式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向他們開火,我肯定可以一槍打死或打傷兩三個。然後拿著我的三支手槍和我的劍向他們沖去,假如有二十個野人,我無疑可以把他們都宰了。這個妄想令我高興了好幾個星期,我是如此著迷,以致我常常夢見它,有時還夢見我正在向他們開槍的情景。 我不只是想想而已,我還用了好幾天去找合適的埋伏地點,如上所說,以便觀察他們的動靜。我常常到他們吃人的地點那兒,那裡現在我已熟悉不少了。當我腦子裡充滿了復仇的思想,要把他們二十個三十個地斬于劍下時,我在這個地方所感到的恐懼,我所看到的野人互相吞噬留下的痕跡,在在都增加了我的恨意。 最後,我在山坡上找到了一個滿意的地方,我可以在那裡安全地等候,看著他們的船到來,在那時,甚至在他們準備上岸之前,我可以隱身在叢林裡,那裡面一個小洞正好夠我藏起來。我可以坐在那兒,觀察他們的吃人行為,等他們湊到一起時,就對準他們的腦袋開火,第一槍就可以殺傷三四個。 於是,我決定在這兒實施我的計謀。我因此準備了兩支火槍和一支鳥槍。火槍裡我分別裝上了一對彈丸和四五顆較小的子彈,尺寸跟手槍子彈差不多。鳥槍裡我裝上了大約一把用來打天鵝的最大號的子彈。至於手槍,每支我都裝上了四顆子彈。我帶足了第二、三次射擊的彈藥,就這個樣子準備去遠征了。 在我這樣地定下計謀後,就在想像中將之付諸現實。我堅持每天早上都爬上離我城堡三英里遠的山頂,看看能否看到有船在海面上向小島靠近,或遠遠地向小島駛來。但在堅持了兩三個月的守望,卻總是無功而返後,我就開始對這個艱巨的任務感到厭倦了。在那整段時間裡,不管海岸上或靠近海岸的地方,還是在整個海面上,眼睛和望遠鏡所及的各個方向,都沒有出現任何野人的跡象。 在堅持每天上山守望期間,我始終保持著貫徹謀略的幹勁,我的精神十分振奮,其狀態跟我想要殺二三十個赤身露體的野人的蠻勁恰相配合。至於這些野人到底犯了什麼罪,我腦子裡想也沒想,只不過是當初因看到這些土人違反自然的習俗而感到恐懼,因此怒火中燒罷了。這些土人似乎已受到上帝的懲罰,在上帝對世界智慧的安排中,上帝並沒有給他們更好的引導,而是任由他們順著自己可憎污濁的激情生活,因此他們一直幹著這種駭人的事情,並接受了這種可惡的習俗,把習慣當自然,這也許已經有許多個世代了。他們已完全被上帝所拋棄,被某種地獄般的墮落所佔據,因此才落到這個地步。不過,如我所說,現在我已對勞而無功的外出守望感到厭倦,因此對這個行動本身的看法發生了改變。我開始冷靜地思考我打算去做的事。我問,我有什麼權力或理由去扮演法官和執行官,把這些人當作罪犯呢?對這些人,上帝認為這麼多世代以來不懲罰他們是合適的,仿佛讓他們彼此成了上帝審判的執行官。這些人又在多大程度上冒犯了我,我有什麼權利介入到他們彼此之間的流血仇殺中呢? 我常常這樣同自己爭辯:「在這個案子中,我怎麼知道上帝自己的判決是什麼呢?可以肯定,這些人並不認為他們是在犯罪,他們並沒有違背自己的良心,或受到良心的譴責。他們不知道這是一種冒犯,這麼做就是在冒犯神聖的正義,就像我們所犯的幾乎都是罪一樣。他們並不把殺死戰俘視為犯罪,正如我們不把殺死一頭牛視為犯罪一樣。他們之吃人肉就跟我們之吃羊肉一樣。」 我稍微思考,就自然得出結論,肯定是我錯了。這些人並非殺人犯,並非我先前在心裡所譴責的殺人犯。說他們是殺人犯,就跟說那些常常把戰俘處死的基督徒是殺人犯是一樣的。在許多場合,基督徒更是經常把成隊成隊的敵人殺光,一點都不寬容,儘管敵人已放下武器投降了。 其次,我想到,儘管他們用這樣殘暴不仁的手段彼此殘殺,實際上卻與我無關。這些人並沒有傷害我。假如他們試圖傷害我,或者我看到有必要為了自衛而擊打他們,那也還說得過去。但我還在他們的勢力範圍之外,他們也不知道有我,因此不會來算計我,這樣,我去攻擊他們就是不正當的了。我如果這樣做,就等於承認西班牙人在美洲的野蠻暴行是合理的了。西班牙人在美洲殺了成千上萬的土人,這些土人雖然是偶像崇拜者和野蠻人,其習俗中有幾種血腥而野蠻的儀式,比如將活人祭獻給他們的偶像神,可是對西班牙人來說,他們卻是非常無辜的人。把這些土人趕盡殺絕,這種行徑無論是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間,還是在歐洲所有別的基督教國家中間,一談起來都會引起最大的憎惡和痛恨,被視作一種純粹的屠殺,一種血腥而反自然的暴行,無論在上帝還是在人的眼裡都不合理。正是由於這個緣故,「西班牙人」這個稱呼,對於一切具有人性或具有基督徒的同情心的人來說,都是一個可怕的、恐怖的字眼,仿佛西班牙王國以特別出產這麼一種人而出名似的,這種人毫無仁厚之心,對不幸者毫無憐憫之情。而同情和憐憫被視為心胸慷慨大度的標誌。 這些考慮中止了我的謀劃,甚至完全中斷了。我一點點地拋開了我的謀劃,得出結論,我之決定攻擊野人是錯誤的。干涉他們並非我的事,除非他們先來攻擊我。我的事是盡可能地避免他們先來攻擊我。但是,假如我被他們發現並受到攻擊,我也知道自己該幹什麼。 另一方面,我也向自己表明,主動攻擊野人不僅不能救我自己,反而足以毀滅我自己。因為除非我有把握殺死當時在岸上以及隨後上岸的所有人,否則,只要有一個人逃回去把發生的事告訴他的同鄉,那麼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過來報仇,我這樣做豈不是自取滅亡嗎?幸虧眼下我還沒有機會做。 總而言之,我的結論是,無論在戰略上還是策略上,我都不應該以這種或那種方式,把自己牽扯到這種事裡。我的任務只是以一切可能的方法隱藏起來,不讓他們發現,不留任何跡象讓他們猜測到島上有活的生靈——我指人形的生靈。 宗教也有助於我得出這個審慎的決定。現在,我從多方面認識到,我為毀滅無辜的造物——我是說對我而言——而制定的血腥計劃,完全背離了我的職責。至於罪行,他們彼此犯罪,與我無關。他們的罪行是全民族性的,我應該把他們交給正義的上帝,上帝才是諸民族的統治者,他知道全民族的罪行該如何用全民族的懲罰來作出正義的報復,並對那些以公開的方式犯罪的人予以公開的審判,以上帝自己所喜歡的方式。 現在,這在我看來是顯而易見的。我覺得,上帝沒有讓我做這件事,真的令我滿意極了。我有太多的理由相信,這件事我如果做了,那就無異於故意殺人。因此我雙膝跪地,以最謙卑的態度感謝上帝把我從流血的罪行中救了出來。我乞求他給予我保護,不讓我落入野蠻人之手,或者不讓我向他們動手,除非我聽到天上傳來的更清晰的呼喊,讓我這麼做,以保護我自己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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