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蘇青 > 續結婚十年 | 上頁 下頁


  衣沾何足惜
  但使願無違

  ▼關於我——代序

  關於我的一切,其實是無須向人申訴的,不過我有一種心直口快的壞脾氣,話在胸中淤塞得長久了,不吐不快,想想還是趁這次印新書的機會,把它原原本本地說一番吧。

  我是一個平凡的女人,也樂於平凡,初無什麼出類拔萃的大志。在念書的時候,因為家裡窮,學校所在地又偏僻,沒有什麼可消遣的,只得看些書,而所看的書又是新文藝居多數,於是也就試著投稿,居然有幾篇被採用了,心中自然高興,但決沒有做一個終身寫作者的願望,這是我寫文章的開始。

  在三十一年冬,夫妻不幸反目了,連最低限度的生活費都拿不到。那時候大的孩子是七歲,小的孩子尚在繈褓中,一家五口連娘姨在內都要我設法養活,當時我也想找個中學教書的職業,然而人家嫌我沒有畢業文憑,礙難留用。好容易靠一個朋友幫忙,在某私立中學弄到一個代課教員的位置了,說明下學期可以正式聘用,我是只要有薪水可賺,代課與正式的名份差別倒是不計較的;不料到了第二學期,那個中學的校長到內地去了,遺缺由我的一位至親長輩升任,這位長輩乃是個善於避嫌疑的正人君子,他做了校長以後除把自己的幾個女兒侄子輩統統發表為公費生後,想到人言可畏,便把我的代課教員一職取消了。

  「你是一個現成的少奶奶,又何必辛辛苦苦出來賺銅鈿呢?」他說。

  我失業了。要在社會上找一個立錐之地,真是不容易的,丈夫的回心轉意既遲遲不可期,而孩子們嗷嗷待哺的情形倒是不容忽視,如何是好呢?我只得又想到投稿了。

  這時候上海已成為淪陷區,所謂正義文化人早已跟著他們所屬的機關團體紛紛避往內地去了,上海雖有不少報章雜誌,而寫作的人數卻大為減少起來,我試著去投稿,自然容易被採用了。我投稿的目的純粹為了需要錢,雖也略受朋友慫恿,我知道此乃人家對我的好意,替我設法解決吃飯問題哪。不過我在以前寫文章署名總用「馮和儀」的,從那時起便改用「蘇青」了,倒也不是怕有什麼罪行會給地下工作同志調査去,因為當時我的確從未聽見過有這麼一個組織的名稱,更不知道他們究竟鑽在地下第幾層。總之我是因為不大願用真姓名,所以才用這個新筆名的。我的意思大概是預備把賣稿當做一個短時期的生活方法,不久以後仍希望能有固定的職業,有固定的收入可以養活自己和孩子。

  文章愈寫愈多起來了,「蘇青」這個名字也漸漸的有人知道了,而我所想找的固定職業還是沒有找到,於是,我只好死心塌地地做職業文人下去了。在這裡我還要鄭重聲明:當時我是絕對沒有想到內地去過,因為我在內地也是一個可靠的親友都沒有的。假使我趕時髦似地進去了,結果仍舊賣文,而且我所能寫的文章還是關於社會人生家庭婦女這麼一套的,抗戰意識也參加不進去,正如我在上海投稿也始終未曾歌頌過什麼大東亞一般。

  我的文章是我的文章,發表在什麼地方只得由它去吧。據說藝術家之類是應該「愛惜羽毛」的,但我實實在在卻只求果腹,換句話說便是「吃飯第一」,試問身先不存,毛將焉附?這也是古人曾經說過,不是我自己杜撰出來的。

  後來我也出過書,是自己印的,總算承讀者不棄,讓我稍稍賺些錢。我的書先後共有四本,第—本是三十三年四月出版的《浣錦集》,共計散文五十余篇,計二十余萬字;第二本是同年七月出版的自傳體小說《結婚十年》,計十余萬字;其他尚有《濤》與《飲食男女》兩本是在次年出版的,也即是所謂勝利到來的一年了。當時賣書所得的錢自然是「儲鈔」,這大概就是我後來大受攻擊的原因;不過在事實上我對於儲鈔倒也並沒有什麼偏愛,只為當時在上海購米買煤非用此鈔不可,我既不肯餓死在黃浦灘上,又怎能義不使用偽幣呢?就是勝利後半年之中,我的書款也還是法幣、關金與偽鈔兼收的,現在自然只收前二者了。以後若果發行「孫票」或什麼的,我亦從眾取用無閑言,先此聲明一下,免得將來再招罵。

  儲鈔二百折一的換成法幣了,身為淪陷區人民之一的我,經濟方面自然大為拮据起來。同時售書方面發生波折,據說在某一個清晨,有某某團團員數人,在某報攤上取去了幾本《結婚十年》,說是這書有毒素的,且讓我們拿去看一看再說。報販哭喪著臉來對我講了,要我承認這筆損失賬,我不能斷定這是他掉花槍呢還是真有其事,總之是毫無佐證的,我不能吃這個虧。於是我便通知他們,誰不願賣這本書的,可以退還給我,點明冊數付現鈔,決不少你們半文錢。這樣陸續便退下了一千多本,我也照數全收,堆在自己的房間裡。不料過了幾天他們又說此書是「色情的」,與政治無關了,書販們紛紛再來批購,說是內地來的人很愛讀此書,我又收回了全數現款,風潮總算過去了。

  其間也有許多小冊子對我作個人的攻擊,加上連環圖畫,繪得惡形惡狀的。千篇一律的話大概是講到私生活之類,例如與某某有關係啦,借什麼敲一筆大竹杠啦,以後又廣蓄面首啦……把一個艱苦寫作的女文人當做放蕩不堪的妖婦來描寫,在我簡直是夢想不到的事。於是大部分人以耳代目,「蘇青」兩字遂為人所不齒,連帶一般冰清玉潔的女作家都遭殃,普遍的被人當作譏笑的對象。

  記得有一本《前進婦女》裡索性老實不客氣的稱我為「文妓」,主張要求國府「嚴懲」,罪狀據說是:「霸佔文壇,造成一種荒糜的文風……奴化上海婦女的思想,麻木反抗的意識,使人們忘卻壓迫,忘卻血的現實」云云。文章的結尾還說應該「銷毀她的舊作,禁止這類含有毒素的書籍的發行和流通」,這倒使我著實吃了一驚——非為別的,乃恐斷絕生計事大,身邊尚有幼兒三名須養活也。結果總算此本刊物銷路不廣,而且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創刊以後便沒有下文了,國府要人來不及注意,因此拙作尚得苟延殘喘迄今,亦雲幸矣。

  至於一般小報的妙論,更是說不盡了。不過我對於它們倒還相當諒解,因為它們本來是「如此這般」的,現在仍舊把我如此這般說,只要於它們的銷數有些好處,我是雖非君子卻也樂於成人之美。它們專談我或旁及於我的東西剪集起來可以貼成數巨冊,可惜我也沒有如此做,因為這種「鱗爪」留起來畢竟也算不得什麼榮宗耀祖之事。有幾段我看了也大笑,仿佛這是在談別人的事,如「蘇青聽見勝利和平了便大哭三日夜,眼淚哭出十大缸」啦,或「蘇青把家具什物整整裝了六輛卡車不知逃往何處去」啦,其實我自離婚後便住在目前所住的公寓裡,即沒有大量金條去頂屋,雖欲喬遷安可得乎?有一個時期的確不大出來玩,原因是捨不得車錢,故不克每日挨門造訪各小報館說是:「蘇青在這兒呢,沒有逃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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