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蘇青 > 續結婚十年 | 上頁 下頁 |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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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她也是一個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的! 以後又有某大報的主持人來約我喝過幾次咖啡,說是擬請我編副刊。「不過名字最好請你暫換一下,」他期期艾艾地說:「好在你們文學家最多筆名,換個把新的也是不在乎吧。」 我覺得換筆名便是「心虛」的表現,以後或許願意換,從前我也常換的,而在此時此地卻偏偏換不得,事情就此告吹了。又有某新出的夜報叫我寫文章,我因為前車之鑒,便預先聲明筆名不改的,他們當時說:「好極了,我們正想借大名號召哩。」 不料號召之後又來一大串罵,該報的上峰慌了,又同我商量換筆名,我的回答是:「文章可以不寫,筆名不可更換。」 結果又與他們鬧得不歡而散了。還是我所深惡痛絕的小報不怕我的名字,又肯出較大稿費,我為了生活,也就替他們效勞了,眼看他們把我的文章排在「木匠強姦幼女」等新聞下面,未免心痛,但卻顧不得,所以我每天拿到報紙,就把自己寫的一段剪下,其他也不丟掉,在臨睡之前讀著消遣,仿佛全與我不相干,蓮花原是出污泥而不染的呀。自然我也知道他們並沒有什麼好意,他們是想以我之被罵為多賣幾張報紙打算的,正與大報之惟恐因我之被罵而影響他們的盛名一般,其各為損我利己則一也,我也不是甘為犧牲品,只因米珠薪桂,勝利不曾替我帶來一些生活費,相反地物價更高了,我不得不在挨駡聲中日以繼夜地寫下去。 有個文人覺得我實在笨得可以了,因此惋惜地說:「便改個名字又什麼要緊呢?多少可以讓別人平氣些。你瞧許多淪陷區裡寫文章的人都紛紛改名了,只有你還是坐不改姓行不更名的蘇青!」 善意可感。不過我總覺得改名賴賬的方法是有些近乎掩耳盜鈴的,蘇青覺得《結婚十年》不應該寫,便改名為「青蘇」了,把《結婚十年》貶一眼說:「這是我的書?」 試問見過作者近影的人肯不「噓」而鄙夷之否?還是不想賴掉也罷,蘇青就是在淪陷區中出過《浣錦集》及《結婚十年》等書的蘇青,要看不要看我的文章,也就讓他們去吧。 之後,這個問題不談了,大家又集中於我的「小氣」問題,於是又有「猶太作家」之稱。猶太人曾經貪圖小利而出賣耶穌,這類事情我從來沒有做過。至於不肯濫花錢呢,那倒是真的,因為我的負擔很重,子女三個都歸我撫養,離婚的丈夫從來沒有貼過我半文錢。還有老母在堂,也要常常寄些錢去,近年來我總是入不敷出的,自然沒有多餘的錢可供揮霍了。我對朋友不常請客,不過也很少跑到別人家裡去吃白飯;我不請人看戲玩耍,不過人家邀請我,我總也是心領謝謝的次數居多。 記得我在小學讀書的時候,是寄宿的,課完畢了,人家回到宿舍裡去吃糕餅,我家沒有零食寄來,我不肯白吃別人的,又因為人家常常要好意送給我吃,麻煩不過,索性躲到操場角落裡去看書了。如今僥倖有了一個蝸居,便不必上操場而可以安安穩穩地躲在房中,我的「不慷慨」並沒有影響別人,別人又何必來譏笑我呢?至於討書款,我的確是一分一厘一毫都不肯放鬆的,這是我應得之款,不管我是貧窮與富有。有幾個店員常常對我說:「蘇小姐,你還在乎這幾個錢嗎?」 這話實在很不通的。我當然不便把油鹽柴米賬以及房租付價單之類都帶去給他們看,請他們審核一下我目前究竟是否需要錢;即使不需要吧,總也不見得便不應該討了。書店要考慮的只是應該不應該付,應該付的賬就應該讓我討,這有什麼猶太不猶太呢?就是頂慷慨頂受人崇拜的友邦總也不見得專送貨色給人家而不收取應收的款項吧?還有無賴的書販往往說:「今天沒有,你一定要來,我便跟你進警察局去。」 說畢拎起帽子,裝出準備跟我走的樣子。在他們的意思似乎是看准我犯著彌天大罪,決不敢自投羅網進警察局的。殊不知警察局我是早進去過了,就在失竊的那天,給人家再三盤問,惟恐我有謊報等情,後來雖不曾替我查出竊犯,或者是索性連查都沒有查過,不過把失主扣押起來等事情幸而還不曾發生過,所以欠我書款的人一定要逼我報告警察局,我倒是不會害怕什麼的。不管人家如何說我小氣,我還是繼續討我應得的款項。即使我將來做了富人或闊太太了,也還是要討的,若不要錢便乾脆不出書,否則我行我素,決不肯因貪圖「派頭甚大」的虛名而啞子吃黃連的。我近來也學得精明了,我的精明只是自衛的,從來沒有侵佔過別人的利益,譬如說付賬吧,倒是頂爽氣,從不曾少人一分一厘一毫,也沒有挨過一天是一天的念頭。這是我的做人的態度。 三四年以來,我是一向自食其力的職業女性。我也可能用不正當的手段換得較好的物質享受,然而我沒有這樣做過,因為我有自尊心及尊重別人的心。別人也許在公德或私德方面有虧,只要他待我不錯,我總沒有利用他的心。我不像一班聰明人的想法:「奸人的財產落得用,因為騙取了以後,仍舊是臭名聲歸於他的,好名聲歸於我的。」 相反地,人家倒有利用過我,非法取過我的東西,例如失竊全部積蓄,使我陷入更窮之境,然而還有一班幸災樂禍的文人說:「誰叫她平日如此小氣的,如今一次給偷光了,活該!」簡直是同小偷一孔出氣的論調。 舊賬算下去永不會完,我也只好套句俗語說:「紙短情長」,還是打住了吧。今天是舊曆元旦,家裡冷清清的,沒有一個人上門。我自己也只拜過三家年,一個是我所敬佩的祖輩先生,其他兩家則是男主人在監禁中,太太及孩子們想也夠淒涼的,我若不去了,她們不知道我是到處不拜年的,以為我乃勢利或什麼了,故我不得不去循俗行一番。但願她們的丈夫明年平安無事了,我也就恕不再造府來「恭喜」,情願自在房間裡睡覺。 周圍的鄰居們都是舞女及交際花居多,她們從去年年底起,便請客打牌的忙個不了,傭人賺了不少外快,大家算起收入時,我真愧對我家的沈媽。就是孩子們也沒有添一件新衣,虧得天落雨,我告訴他們說還是穿舊衣服免得齷齪了,給人家聽起來仿佛箱裡還藏著什麼小袍褂兒似的。這是一個辛苦寫作的女文人應受的報酬嗎?如此寂寞,如此淒涼地。假如我的私生活真如各小報小冊子中所說敲過多少男人竹杠也就好了,至少可以買幾隻大爆竹來乒乓放幾聲出出氣,讓孩子們也可以眉開眼笑地拍手呵呵樂一陣,可惜的是我連這些爆竹費都仍須「小氣」而捨不得花費,悶坐在陰冷的房裡,我只好翻翻舊報,發覺裡面所提起的「蘇青」恐怕絕對不會是我,而是另外有這麼一個很不堪的,然而實際生活卻是比我可羡慕得多的女人! 《續結婚十年》快要出版了,我把這些話寫在前面,知我罪我,也就在於親愛的讀者了。 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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