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項英 > 項英文集 | 上頁 下頁
繼續開展檢舉運動


  繼續開展檢舉運動(1)

  (一九三四年四月二日)

  在目前,粉碎敵人五次「圍剿」[1]的決戰,已到了最緊張、最尖銳的決定最後勝負的階段。這一決戰的勝負,有決定中國蘇維埃革命的發展與勝利的重要意義。這個時候,動員與領導全蘇區的工農勞苦群眾加入決戰,鞏固與擴大紅軍,動員群眾集中一切力量與資源,為著戰爭前線的勝利,來爭取徹底與完全粉碎五次「圍剿」的全部勝利,這是我們當前最緊迫的任務。

  我們各級蘇維埃為了執行與完成這一最光榮的歷史的偉大任務,就要最高度的提高我們的工作能力,改善一切工作方法,緊張我們的工作速度,正確地實施一切政策與法令,使蘇維埃與千百萬工農勞苦群眾更親密地聯繫起來,這樣來領導和執行當前的一切戰鬥任務。

  在這一最戰鬥的緊急任務之下,一切工作中不好的現象和壞的分子都要妨礙任務的實現,影響戰爭的勝利,尤其要警覺的是蘇區內階級異己分子與反革命。他們不僅在下面更加積極活動,以與敵人進攻相呼應,而且必然用各種方法混入蘇維埃機關,直接進行反革命的陰謀。因此,為了保障目前一切戰鬥任務的實現,為了使一切工作圍繞於戰爭任務的周圍,必須堅決的反對一切妨礙任務實行,削弱戰爭力量的現象與行為,掃除我們工作中的障礙。中央工農檢查委員會為執行這一戰鬥的緊急任務,決定繼續在各地開展檢舉運動[2]。

  繼續檢舉運動,主要的是反對對於目前一切戰鬥任務的消極怠工,反對退卻逃跑,不堅決領導群眾鬥爭,反對將工作與戰爭脫離,反對對於階級敵人妥協,反對不執行和曲解一切政策法令,反對貪污浪費的現象,反對官僚主義的領導。在這一鬥爭中,來檢舉蘇維埃機關內的消極怠工的分子,貪污、腐化、浪費的分子,脫離群眾、離開群眾利益和工作上的官僚分子,退卻逃跑、動搖不堅定的分子,包庇地主、富農與妥協的分子,違反法令與破壞紀律的分子,特別是檢舉暗藏在蘇維埃機關內的階級異己分子和反革命。

  繼續檢舉運動的目的,主要是在檢舉與鬥爭中來改善與加強蘇維埃的工作,教育工作人員轉變工作方式,建立勞動紀律,提高工作速度,節省經濟充裕戰費,保證一切任務正確的執行,使各級蘇維埃更堅強而有力的來動員群眾、領導群眾,充分地執行一切的戰爭任務。因此,我們在檢舉與鬥爭中不僅是反對某一現象或某一壞分子,而且是拿著這一現象與壞分子來做例子開展鬥爭,教育群眾,實際的改善與轉變我們的工作(比如反貪污浪費不僅是檢舉幾個貪污分子,而是拿這一事實來教育全體工作人員,什麼是貪污浪費,他對於革命的危害是怎樣,並實際建立和改善會計制度,實行節省,使一切工作人員熱烈參加反貪污浪費鬥爭,自動的開展節省運動,減少各種費用,訂出許多具體的節省辦法。這不過是舉一個例子)。我們在每一檢舉與鬥爭中,都要達到這一目的。

  過去的檢舉運動,雖在某些檢舉上(如反貪污浪費、洗刷階級異己分子)得著一些成績,在某些地方(如中央一級瑞金、西江、博生、就同[3]等地)有了相當開展,但仔細檢查起來,還沒有在全蘇區各地更大的開展起來。主要有兩個大缺點:第一,是將檢舉運動變成了消極的洗刷壞分子,沒有在每一檢舉中從積極方面來轉變與改善該機關的工作。第二,是只檢舉而不開展鬥爭,幾乎一般的將壞分子檢舉出來後,撤職了事,很多群眾審判會也變成法庭的公審,只批評了錯誤,經過群眾做一個結論,而不是運用群眾公審會來教育工作人員與群眾,特別是由這一鬥爭開展更大的鬥爭,由這一壞分子的檢舉更進一步的揭發其他的壞分子與壞現象,普遍將鬥爭單純化,不能由這一鬥爭繼續開展其他的鬥爭,如反貪污的鬥爭,就不能開展反浪費鬥爭、反官僚主義鬥爭。因此,過去的檢舉運動就不能更大的普遍的開展起來,這是我們在繼續開展檢舉運動中應立即糾正與改善的。

  檢舉運動是廣大群眾鬥爭的行動。我們不僅動員自己的工農通信員、突擊隊,來參加揭發一切壞現象與壞分子,來幫助檢舉的進行,而在某一機關進行檢舉時,要召集各種會議(如列寧室、工會、青年團及工作人員會等等),報告檢舉的意義來動員群眾積極參加檢舉,舉發一切壞現象與壞分子,吸收他們中間的積極分子來組織檢舉委員會,發動該機關中的通信員、突擊隊、輕騎隊積極活動,採用一切方法來鼓動和吸收群眾的意見,特別是依靠該機關党的領導與幫助。這樣,才能使檢舉運動成為廣大的群眾的鬥爭行動。

  檢舉的標準,應當以工作人員為主體。任何機關和部份,任何工作人員,要從工作上去檢察他們,每一工作人員的檢舉,當然要注意他的鬥爭歷史、階級成份,特別是現在的工作。

  檢舉的進行不是普遍的檢舉,而是首先選擇目標,選擇最標準的代表來作例子,發動鬥爭去揭發一切壞現象與壞分子,使檢舉運動開展和深入。

  檢舉運動帶著充分的實際教育性質,不僅利用每一事件來教育全體工作人員,而對於每個人的錯誤,應分大小與輕重,處置上同樣要有區別。大的、重的應受檢舉與做組織上的結論,小的、輕的或偶然的錯誤,不必用檢舉方式,或在工作人員會議上或用個別談話的方式來批評,特別是細心教育與說服他們。對於成份不同,處置也不同。工農群眾應著重在教育,階級異己分子犯了錯誤的應該洗刷,嚴格糾正過去檢舉中沒有區別的一律撤職處罰。這是懲辦主義,是檢舉中最凶的官僚辦法。

  邊區特別是戰爭鄰近區域,是我們檢舉運動的工作中心。各省檢委[4]應當以大力來領導這些區域的檢舉工作。每一縣、區應該以他的工作最落後、最嚴重的區、鄉開展檢舉工作的中心。每一縣與每一機關的檢舉,都應以當地情形與工作最嚴重的現象為檢舉與鬥爭的主要目標(如邊區縣主要的是反對退卻逃跑,反對對參戰工作怠工,對於查田分田運動[5]的檢查,洗刷機關中階級異己分子與暗藏的反革命和偵探等等。如合作社、經濟機關,主要的是開展反貪污腐化鬥爭等等。各縣訂出檢舉與鬥爭的主要目標;在這一主要目標下再聯繫其他各種檢舉與鬥爭),反對一般的、平均的進行檢舉。

  對於一切檢舉應當以當前的一切戰鬥任務(例如目前春耕與赤少隊等等)為主體,離開了當前的工作,那完全失掉了檢舉運動的主要意義與目的。

  各級檢委接到這一訓令後,應當立即組織具體討論,計劃與開展各級檢舉運動,並將自己的計劃與工作,隨時按級報告。

  這一檢舉運動的成績,應當以該地工作的轉變與開展,為檢閱[6]工作的標準。

  主席 項英[7]

  一九三四年四月二日

  [1]五次「圍剿」,指蔣介石發動的對中央蘇區紅軍所進行的第五次「圍剿」作戰。

  [2]檢舉運動,是中央革命根據地在1932年底至1934年間進行的一次群眾運動。目的是檢舉蘇維埃政府工作人員的某些不良行為,並且通過檢舉,清洗混入革命隊伍中的反革命分子、階級異己分子等。

  [3]西江、博生、就同,均為當時所設的縣。西江縣位於江西瑞金西南;博生縣是為紀念趙博生烈士而將甯都改名;就同縣方位不詳。

  [4]檢委,即工農檢查委員會的簡稱。

  [5]查田分田運動,即查田運動,是1933年至1934年夏中央革命根據地內在分配土地後進行的一次群眾運動。目的是清查漏劃的地主、富農,按照當時的土地法沒收和分配他們的土地和財產。

  [6]檢閱,當時用語,含有檢查、總結之意。

  [7]項英,時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工農檢查委員會主席。

  (1)本篇系項英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工農檢查委員會主席名義的署名文章,發表於1934年4月2日《紅色中華》報第177期上。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