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謝覺哉 > 謝覺哉雜文選 | 上頁 下頁 |
| 看了「我們夫婦關係為什麼破裂」的討論以後 |
|
|
|
《中國婦女》編輯同志要我對「我們夫婦關係為什麼破裂」的討論說幾句話。我說:不只要討論「我們夫婦關係為什麼破裂」,還要討論「我們夫婦關係怎樣建立」和「我們夫婦關係又怎樣恢復」,才能看出問題的全面,能使人得到深刻的教育和適當處理夫婦關係的法子。 新年的第一期《中國婦女》果然出現了一篇《我們夫婦和好了》的文章。這位同志說: 一九五二年我和一位女同志由戀愛而結婚了。婚後我認為自己所找的愛人是合乎理想的。……但在兩年的共同生活中,我們卻一天天地疏遠了。我漸漸認為她土裡土氣趕不上時代。……面色又黃又瘦,不漂亮。特別是我被提升為科長後,更認為她落在我的後邊。……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我就在生活中有意製造矛盾。……黨組織和同志們發現了這個問題,嚴肅地批評了我,才使我認識到我的行為是極端的自私自利的。……一個星期六的晚上,我主動的向愛人作了檢討。……觀點對頭了,一切都順眼了,再也不認為她面黃肌瘦不漂亮了。 …… 以前漂亮的她,忽然不漂亮了,忽然又漂亮了,變得真怪!但她仍是原來的她。這位同志說得對:「觀點對頭了,一切都順眼了」。那麼,一切都不順眼,原來是觀點不對頭。 夫婦關係不是所有的都不會破裂。有些夫婦在他們結合時並沒有缺點,但在婚後對方的行為、性格,發生不可預料的變化,或因某種客觀事實,使得他們無法同居,這就只好「離」。有些夫婦婚前並未作深入地相互瞭解,甚至還不是完全自願,在夫婦關係建立的時候就埋下了破裂的根,夫婦關係建立以後又未能彌補這一缺陷,彼此都感到不愉快,這也只好「離」。但也有一種動機不純的人,他們找對象不是求「共同生活的伴侶」,而只是為著滿足一時的情欲。玩膩了,就丟開。他們說的條件都是不值得一駁的。 比如說:合格的愛人必須年輕貌美。當然誰也不反對年齡與容貌是找愛人的一個條件,但絕不是唯一的條件。年紀輕,過幾年就不輕了,容貌美,過幾年就不一定如前美了。如果你這樣打算:年輕貌美就愛她,年老色衰就丟她。那你在建立夫婦關係的開頭,就預備著夫婦關係的破裂。這樣的人,其行可惡,其心可誅。 《聊齋志異》上載有一隻狐狸精戀愛一個少年,它說:我不害你,也不說和你有緣,只是愛你長得漂亮。後來少年生了鬍子,狐狸就不來了。蒲柳泉先生說,不想鬍子驅狐,比什麼符咒都靈。這是一個極端「惟美主義」者的例子。那些嫌愛人生了孩子面黃肌瘦不漂亮就要離的人,和嫌男子長了鬍子就要走的狐狸,見識是一樣。然而狐狸是獸不是人,而且那只走了的狐狸,並未給長了鬍子的男子留下某種負擔和痛苦。 人和獸的區別:人有理性,獸無理性。人的愛不只是生理上一時的衝動,而是愛能在他們的精神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影子。有個這樣的故事:齊國有一位大臣叫晏子。一天齊君在晏子家裡飲酒,看到了他的夫人,齊君說:「這是你的夫人嗎?」 「是! 」晏子答。 「唉!老了,不好看!寡人有女,年輕貌美,可以嫁給你作夫人。把你現在的夫人『出了』吧!」齊君說。 晏子站起來對齊君說:「臣不能遵命。臣的夫人雖老了不好看,但我是見過她年輕又好看的時候的,我不可以『出』她!」(這故事見《晏子春秋》) 晏子去今二千多年了。那時候男人不喜歡自己的妻,說一聲:「你走!」她就得走,這叫做「出妻」,不要辦什麼離婚手續。但這是不合乎做人的道德的。所以雖在封建社會,隨便「出妻」的風俗,後來也有所改變。 其次,所謂「土裡土氣」的問題,如果你的愛人以前不「土裡土氣」,忽然「土裡土氣」了,那你不喜歡她是有理由的。然而這是不會有的事。不是她忽然「土裡土氣」,而是你已經「洋裡洋氣」了,夫妻生活中發生了「土」和「洋」的矛盾。土裡土氣尚是工農本色,洋裡洋氣是受了資產階級的侵蝕,這裡應受到斥責的倒不是「土」而是「洋」,不是女方而是男方。 第三,文化問題,在戀愛初期,要求對方有相當文化,好作共同生活的伴侶,這是應該的也是很自然的。到了結婚以後,那就是互相勉勵學習的問題。不是誰文化高誰文化低的選擇的問題了。目下全國有上萬萬人在向文化進軍,裡面絕大部分是男人的妻子和女人的丈夫,他們和她們夫教妻妻教夫,互相督促、比賽,儘管進步有快有慢,但他們和她們必然在學習中嘗到了夫婦之樂,加深了夫婦的愛情,而不會有其他。 最後說說「尤其當我被提升為科長以後」的問題。這位同志幸而能「懸崖勒馬」,如果照他的想法發展下去,當了科長要有和科長相稱的老婆,當了局長、處長要有和局長、處長相稱的老婆,當了部長,要有和部長相稱的老婆。升一次職,換一次老婆,那成什麼樣子,這當然是人情國法所不能容許的。 夫婦關係的建立與鞏固,婚姻法上說得明白:結婚時「須男女雙方本人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三條)。結婚後要「互愛互敬、互相幫助、互相扶養、和睦團結、勞動生產、撫育子女,為家庭幸福和新社會建設而共同奮鬥」(第八條)。「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七條)。「夫妻雙方均有選擇職業、參加工作和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第九條)。 法律上的規定,不一定在實際生活中都能無遺憾的體現,因此,夫婦關係的破裂是常有的。破裂對於雙方總有點苦味,如是苦少甜多,破裂有好處,那就撒手吧。否則就應該冷靜地考慮:為自己考慮,為對方考慮,為兒女考慮。夫婦關係的破裂,苦味常常是女方多一些,但男方不是全沒有,《中國婦女》發表了劉樂群的信並加以討論,羅抱一也應該嘗到苦味了。那末,在關係將要破裂時分析一下、回憶一下建立關係時的情況,不是沒有益處的。以前觀點對的,應該繼續,以前觀點不對的,應該補救。雙方的責任可能有重輕,但搞好關係必須雙方共同努力。 1956年1月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