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恨水 > 中原豪俠傳 | 上頁 下頁
自序


  民國二十三年,我曾做了一次西北旅行。到洛陽的時候,自不免去看看龍門石刻。就在半路上,遇到了三五百便衣隊伍,各人背了步槍,領隊的人掛著手槍;但並無旗幟,軍隊不像軍隊,民眾不像民眾,好生可疑。後來到了西安,遇到一位廳長胡君,曾問及此事。因為胡君是在豫北當過專員的。他說,這是河南的壯丁隊。他們原是民間的結合,作為保護治安用的。全河南省境都有,統計起來,有好幾百萬人。這幾年來,官廳已加以組織與利用,只是官方的力量,還沒有深入民間,這支壯丁隊,不曾予以主義的薰陶,也不曾予以嚴格的軍事訓練。他們不能脫離民間傳統的封建思想,而且好談小忠小義,即近小說上的江湖結交,若想好好地利用,必須灌輸民族意識,教以大忠大義,可惜我(胡君自言)已不在河南做官,不能管這事。而且我覺得以毒攻毒,最好就用通俗教育的手腕,在戲劇小說歌唱上,把他們崇拜的江湖英雄,變為民族英雄,讓他們容易接受這教訓。足下(指筆者)是作章回小說的,你就是治這種病症的醫生,我願供給你材料,足下其有意乎?當時我笑著慷慨答應了。約了由蘭州回來,再做長談。

  後來我回到西安,卻是匆匆小住,沒有續談這件事。只是我再過河南,又看到兩回壯丁隊,而且聽到人說,他們的思想實在不健全。那時,「九一八事變」已三年之久,國人抗日的意識也與日倶深。我就深惜著有這樣優厚的人力,未能予以利用。雖然那時中日外交尚未反臉,受著日寇的壓力,不能明白在華北或中原有抗日武力組織,可是暗地的教育與訓練是可以留意的,何況這是現成的局面呢?

  旅行之後,我回到北平小歇。曾和我四弟牧野談及此事,他勸我作一部武俠小說,適應此項觀眾。我笑著說,我雖作過一兩部武俠小說,類似唱老生的戲子,反串武生,透著外行。他就介紹我認識他的國術老師孫先生,告訴了我許多武俠故事。又在我親戚那裏,遇到他的國術老師李三爺,也告訴了我一些材料。於是我就有些底子了,但我還沒有開始寫這類小說。

  民國二十五年,為了日寇勢力在平津日彰,且盛傳他們有黑名單,對付有抗日思想的報人和文藝人,我便移家南下,住在南京,並辦了一張小型的《南京人報》。這報副刊有三種,其中一種系我自編的。我特別賣力,同時撰兩個長篇,一篇系《鼓角聲中》,系社會小說。另一篇就是這篇——《中原豪俠傳》。我寫這篇小說的最大的原因,就為了上述的起意與利用現成的材料。第二,當時公開地寫抗日小說是不可能的,我改為寫辛亥革命前夕,暗暗地寫些民族意識,也是由華北南下的人所不免要發洩的苦悶。第三,我也覺得武俠小說,在章回體裏,佔有重要的地位;而原來的武俠小說,十之七八,是對讀者有毒害的,應當改良一下,我來試試看。第四,那是生意經了,在下層社會愛讀武俠小說的還多,我要吸引一部分觀眾讀《南京人報》。這是我坦白的話。

  說到這裏,可以擴充來談談中國的武俠文字。其由來久矣,周漢社會就有遊俠,司馬遷為此,還在《史記》裏特撰一篇《遊俠列傳》。只是專制時代遊俠代表民眾說話,是與官方對立的,就有個「俠以武犯禁」的限制。後代史家,思想不如司馬那樣開闊,也就沒有人再作《遊俠列傳》;而能載遊俠事蹟的,除了私人筆記,就只有章回小說了。我們不要看輕這類小說,由《水滸傳》至《彭公案》《施公案》,造成了民間一種極濃厚的俠義思想;但這種小說,限於作者時代的背景,只是提倡小仁小義,甚至雜入奴才思想(如《施公案》黃天霸之為人),不合現代潮流。而作小說者,正如筆者,不必個個內行,在敘述技擊上,渲染了許多神話,因之故事的敘述也超現實,以致落入幻想。而這種小說傳佈民間,將本來好遊俠的民眾思想,又塗上一種神怪的色彩,渲染複渲染。其好的影響,不過是教民眾扶弱鋤強,而不好的影響,卻是誨盜。遠之如流寇,近之如義和團,少不了都是受這類小說一些毒害。我們既不能將武俠小說以及筆記之類一舉焚毀鏟光,那就當加以糾正。我自然不配做這樣的大事,但我既是一個章回小說匠,在天職上,我也該盡一份力。所以生平寫過幾篇武俠小說,也都是這一點意思。

  有人說,過去的武俠小說,讓它自然受淘汰,乾脆我們不談武俠,不更好嗎?這我不敢苟同。因為武俠這一類人物,中國社會上實在是有的。不用老遠舉例,筆者的父親耕圃公,就是一個懂技擊、尚俠義的人物。以我先父為例,他老人家是將門之子,沒有民間那套江湖氣,也不鬧神怪。所以,武俠中人,其實不是小說中口吐白光的怪物。而且他們重然諾,助貧弱,尊師,敦友,造成社會上一種「頑夫廉,懦夫立」的風尚,也未可厚非。羅馬希臘的詩歌許多頌揚當年武士的,即不必有何功能,也未見毒害,為什麼我們不能有?中國是個積弱之邦,鼓動人民尚武精神的文字,在經過時代洗禮之下,似乎只應當提倡,而不應當消滅。

  我向來有一種觀念,中國人民有幾項不必灌輸而自然相傳的道德信仰,第一個字是孝,第二個字是俠。孝的信仰較為普遍,你無論對什麼人說他不孝父母,都是極大的侮辱與極嚴重的指責。俠之一字,卻流行於下層階級,他們每每幻想著有俠客來和他打抱不平,而自己也願做這樣一個人。這種信仰,在現代要囫圇吞棗地應用,當然有商量餘地,可是大半是可接受的。《孝經》一書談孝之意義甚廣,就是我們現在也在說著「臨陣無勇非孝也」。至於俠的說法,卻始終是含糊的傳授、含糊的應用,這倒是談民間思想的人所可考量的。

  中國的俠幾乎是和技擊不可分開的,因為沒有技擊術,這個人就無法取得人的信仰而做俠客。所以談遊俠,必定談技擊。我們的技擊,是世界所獨有的東西。雖然口吐白光、飛劍斬人千里之外,絕無其事,然而飛簷走壁,內功、外功、輕功這些技擊術,卻實實在在有的。這種人,就是在當今的重慶,你也不難找到。因之用文字形容俠客,就不能不寫些技擊,而技擊不高明也不能勝任俠客之所為。這篇《中原豪俠傳》對於技擊有許多敘述,其因在此。

  有了以上這些複雜的原因,我就在《南京人報》上,每天撰載一段《中原豪俠傳》。雖然與胡君所期,專為河南民眾寫的小說,意義有點兒不同了,然而也未盡脫那個立意的範疇。只是在小說發表不久,胡君就逝世了,也就無法再得他要供給的材料,以踐我的宿約。這是我一點兒遺憾。報辦到一年多,盧溝橋難作,恰好我也寫到了辛亥革命之時。我以一個書生,自己籌資辦報,戰事一起,便不能維持,加之我又得了一場重病,不能寫文章,於是就把這篇小說結束了。戰後入川,辦報只成了我的回憶,更也不曾想到這篇小說。去冬《萬象週刊》社的編者劉自勤老弟,是《南京人報》同事,居然在朋友那裏翻到幾十冊該報合訂本,把這篇小說剪貼成書,勸我交該社出版。我自己校閱之下,覺得也還可用,就把殘缺的地方補寫若干,成了這二十六回的舊稿新書。

  關於寫的立意及經過,說得已夠了。若問故事的本身,那卻完全是虛構,我不過利用許多傳說聚合在開封一個地方,用泰平生一個主角表現出來。這也是小說匠故伎,應當表明。至於技巧方面,我不便老王賣瓜,自賣自誇。唯篇中多用倒敘法,以前也有過,卻不如這篇幾乎全用,卻是不得已,用來代替神話的。(武術家之傳說,有時也不免有神話,未敢引用)這是一種嘗試,附述於末。

  三十三年二月二十日于重慶南溫泉北望齋茅屋下潛山

  張恨水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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