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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李俊 第二十六

  李俊為潯陽江上三霸之一,平民而以霸稱,自非善類。但據其自言,只是以掌船做艄公為生,則較之張橫李立之以殺人劫貨為業,自勝一籌矣。然亦僅僅只能勝此一籌耳。蓋彼終年與殺人奪貨者為伍,已等國法人道於無物,為大惡之人,亦為大忍之人也。唯其為大忍之人也,雖終年與盜為伍,而尚未親身為之。獨惜此等人置之潯陽江而稱平民之霸耳,若使之走絕域,守孤城,或亦不難為蘇武張巡之徒也夫!人生此世,不得其遇,不得其伍,雖堅苦卓絕,亦無可稱者,于李俊悟之矣。

  吾言誇乎?否也。請以李之對宋江之言證之。彼曰:「只要去貴縣拜識哥哥,只為緣分綿薄,不能夠去,今聞仁兄來江州,小弟連在嶺下等接仁兄五七日了。」其思賢如渴若此,而亦可見其做任何一事,皆極有耐心與毅力者。設非其日日奔上揭陽嶺來,引起李立之一問,幾何宋江不為饅首餡兒也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宋江真可為李俊詠矣。而宋江于李,不及視武松李逵戴宗也。殆以其人堅忍,聲氣有所未同歟?

  陳忱作《水滸後傳》,使李作暹羅國王,蓋真得其意者。京劇《打漁殺家》,亦謂李已成隱士,居於太湖,意亦相同。此殆得之於逸本《水滸》,而已不傳者。故論李之人品,實已勝過諸水路頭領。雖然,善讀《水滸》如金聖歎亦未及知,是固不能責之一般讀泊學者已。

  (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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