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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


  ▼高衙內 第七十五

  中國人有言,一代做官,七代打磚。味其意,若涉于陰騭報應。以為做官者必虐民,虐民而猶得富貴終身,則其子孫必窮苦七代而後已。其實果能打磚,系自食其力者,寧非好人?茲所謂打磚,必雞鳴狗盜之徒耳。

  做官之後代,何以必至打磚,必以報應為理由,則非科學昌明時代之所宜有。若就吾人之意言之,其理實淺,做官人家有錢,廣殖田產,使子孫習於懶惰,一也。做官人家有勢,使子孫驕傲成性,目空一切,二也。做官人家,必多宵小趨奉,不得主人而趨奉之,則趨奉幼主。官之子孫,易仗財使勢,無惡不做,三也。有此三因,做官後代,安得而不墮落乎?

  以高俅為之父,以陸虞侯等為之友,更以太尉衙門眾人為之捧場,縱為聖人,恐亦不免有所濡染。而高衙內既未讀書,又無家訓,苟有大欲,何所顧惜而不求之?人見其侮辱林沖,則切齒痛恨,以為可殺。吾竊以為罪不在高衙內也。

  世無網,魚不得死。世無彈,鳥不得死。魚鳥死矣,吾人得以罪加於網與彈乎?網與彈固不能有力死魚與鳥也。吾人獨責高衙內,何哉?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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