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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得證明誰有錢

〔水〕

  提到勸募公債,就讓我們想到誰該多買?自然,這問題很簡單,誰有錢就讓誰多買。可是談到「誰有錢」這個問題上,那就很不簡單,無論這人怎樣有錢,甚至是世界黃金大王之一,他也不肯承認他有錢的。黃金大王之流也不承認有錢,請問,我們能指定誰有錢?

  不過富貴貧賤之分,究竟不是由自己主觀來判斷的。社會上十目所視,十手所指,自然有個明確的認識之存在。我以為國家到了這種存亡關鍵,社會上對於有錢人,實在無須客氣。應當對於他的職業、產業、生活,及各種人事關係,設法證明他有錢。證明之後,他是不是肯負起「有錢出錢」的責任,那雖是另一問題,但諒他也不敢距離太遠。時代不同了,有錢人是不應該不明白的。

  194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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