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簡薰 > 藍瑟不給碰 | 上頁 下頁 |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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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家族,知名品牌,酒莊,城堡,這些就已經夠嚇人了,居然還要當黑手黨秘密武器。 還好他只念一年書,時間只夠傳這些謠言,如果他是兩年交換生,恐怕連非洲部落跟歐洲王位都要一併繼承了。 高毅當然不知道她腦袋在胡亂轉這些,只覺得那曾經的暗戀心情在看到她的當下,突然又起了波動。 想再跟她聊聊。 很想很想。 於是,當她替方大志解釋完原因,他很自然的推過菜單,「先點餐吧。」 「好吧,我真的很餓,所以我不客氣了。」 藍瑟打開菜單,從前菜,色拉,一道道點起。 在等待上菜的時光,她的表情始終洋溢著一種明亮的幸福。 高毅突然想起圖書館的那個午後,他聽到關於藍瑟的形容——她的願望是吃吃喝喝,到處走走。 喝了口服務生送上的餐前酒,高毅很自然的問,「毛毛好嗎?」 藍瑟既驚訝又高興的看著他,「你居然還記得毛毛!」 「好歹她也在我腿上睡過好幾覺,怎麼會不記得。」 藍瑟被他的說法逗笑了,「我帶回家養了。」 毛毛是警衛養的狗生的,可生下來就跛腳,變成手足中的小可憐,總是自己在校園遊蕩,後來不知道怎樣走到臘腸社的社辦,在這裡受到喜愛,便常常窩在這,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他們養的狗。 方大志畢業後,臘腸社自然也解散,社辦鑰匙交回,藍瑟捨不得毛毛,於是問了警衛能不能把這只狗讓給她。 警衛原本就不想要這只跛腳狗,有人要簡直太好了,一口就答應,還附帶毛毛吃飯用的狗碗一個。 藍瑟沒想到高毅居然還記得毛毛…… 看來他只是臉長得比較剛硬,心地應該滿柔軟的。 「對了,你還記得莊至為嗎?他要結婚了。」 「莊至為,我記得。」一個很斯文的男生,被初戀女友狠狠甩掉後,從此就不相信女生,「他終於從被前女友甩掉的傷痛走出來了嗎?」 「呃,其實他沒交過女朋友,也沒有前女友,他是同志,但怕爸媽不能接受,所以才那樣說,後來不知道怎麼樣還是被他爸媽看出端倪,爸媽畢竟是爸媽,驚訝過後還是希望兒子快樂,所以他跟他男朋友要舉辦婚禮,得到爸媽的祝福,他太高興了,還一一打電話要我們一定得到。」 高毅很是意外,「原來是這樣……」 「你沒想到吧?」 高毅點點頭。 「但其實我有想到耶……雖然這樣講起來有點後見……可以前我就覺得,就算是被天仙甩掉,也不至於傷痛這麼久,全校有幾百個女生,難道都沒有他的型嗎……不過,哎……你會不會覺得我在放馬後炮?」 「不會。」高毅笑笑,「不過你怎麼會想到的?」 「因為……」藍瑟略帶彆扭的說,「我有朋友就是這樣子的。」 那個人就是她名義上的男朋友,事實上的好姊妹,衛躍嘉。 喜歡男人的他,需要一個假女友掩護,好面對家族壓力;恐懼男人的她,需要一個假男友掩護,以便拒絕那些追求者,兩人一拍即合,成為最完美的搭檔——當然這種事情只有他知,她知,連他的姊姊都不知情。 畢業後兩人依然密切,所有人都以為只要時間到了他們就會結婚,事實上衛躍嘉每個週末都會住到男朋友家去,而她這個小財迷則每個週末晚上都在飯店做兼職口譯,希望早日賺到環遊世界基金。 至於那些總會來到的結婚問題,兩人都很阿Q的暫時不去想。 藍瑟笑了笑,「我剛說莊至為的事情啊,如果你有時間,給他一封電子郵件,他會很高興。」 「我會的。」 第二章 短短一個午飯,卻勾起高毅好多回憶。 藍瑟的打扮雖然變得淑女,但骨子仍然是他熟悉的那個夾腳拖女生,講到吃吃喝喝環遊世界就眼睛發亮,亮到他總覺得有小星星在裡面閃。 他喜歡看她說話時的神情,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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